國道爆拖吊爭議!駕駛拒付費「推車15公尺」下國道 下場慘了
國道8號東向安定路段昨(8)中午發生一起故障車佔道事件,駕駛疑似不滿拖吊業者收費價格,當場拒絕拖吊,僵持不下。(圖/翻攝臺南道路救援(張家班))
國道8號東向安定路段昨(8)中午發生一起故障車佔道事件,駕駛疑似不滿拖吊業者收費價格,當場拒絕拖吊,僵持不下。(圖/翻攝臺南道路救援(張家班))
國道驚傳拖吊消費糾紛!國道8號東向安定路段昨(8)日中午發生一起故障車佔道事件,駕駛疑似不滿拖吊業者收費價格,當場拒絕拖吊,僵持不下。國道警察獲報到場後,發現故障標誌僅擺放10公尺,遠低於法定100公尺,緊急要求排除。最後駕駛竟自行將車輛「推離」高速公路約15公尺至平面道路。儘管車輛移置,但警方仍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9條舉發,最重可處3000元罰鍰,引發熱議。
昨(8)日中午12時58分,國道警察大隊接獲通報,指國道8號東向安定路段有車輛故障佔據車道。警方趕抵現場發現,原來是駕駛人與拖吊業者對收費金額看法不一,駕駛拒絕拖吊服務,雙方在路旁爭執。由於故障車停在車道上,嚴重影響車流,員警當場告知駕駛,國道故障車必須立即排除,否則將依法開罰。
由於故障地點距離前方平面道路僅約15公尺,駕駛決定自行將車輛推下高速公路。警方雖未制止推車行爲,但事後指出,現行法規雖未明文禁止用路人推故障車,但國道車速快、危險性高,駕駛應綜合考量天候、視野與路型,切勿貿然行動,以免危及自身與其他用路人。
國道警察大隊表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9條舉發,處以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強調,故障車佔用車道時,依法須立即拖吊排除,若駕駛拒絕移置,除強制拖吊外,仍可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