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出庭嗆女法官更年期、飆罵三字 涉妨害法庭秩序罪嫌起訴
劉姓男子涉多起竊盜案,去年4月在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開庭時,涉飆罵三字經,以英文回答不說中文,當庭辱罵法官、檢察官,國之將亡必有妖孽、不知利益迴避,以臺語說偷來暗去等語。臺北地檢署偵結依刑法侮辱公務員、違反法院組織法妨害秩序等罪嫌起訴。
劉男涉辱罵審判長、檢察官「改什麼呀,該妳更年期」、「不知利益迴避」」、「偷來暗去當我瞎了嗎?」等語,影響法庭秩序、法院公務員執行職務。
劉男涉偷超商商品、球鞋等物,檢方依竊盜罪8罪嫌起訴,去年北院開庭審理、12月審結宣判,法院判處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3年。由於劉男有另5件竊盜案,檢方聲請法院定應執行刑;北院認爲劉男飾詞狡辯,無端耗費司法資源,難認真心悔過等,今年1月裁定應執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
起訴指出,臺北地方法院去年4月22日開庭行準備程序,劉男涉嫌用英文回答「I couldn’t read Chinese.」不說中文,還飆罵三字經髒話,嗆聲「國之將亡必有妖孽請你尊重一下你自己的身分」、「檢察官失職浪費公帑,浪費刑期完全是公權力濫用」等語,侮辱執行公務的審判長和檢察官。劉男涉辱罵審判長、檢察官「改什麼呀,該妳更年期」、「不知利益迴避」」、「偷來暗去當我瞎了嗎?」等語,影響法庭秩序、法院公務員執行職務。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