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焚化爐爭議:中央各吹一把號 地方概括承受?
南投縣垃圾問題是多年沉痾,縣長許淑華在首屆任期、又逢選舉年推動興建焚化爐,在政治上幾乎是「自殺行爲」,不過作爲全臺唯一沒有焚化爐的縣市,垃圾山已是無可迴避的問題。縣府應正視茶農與環團質疑,除提出科學數據,更可借鏡日韓,讓「鄰避」變「鄰利」,爭取雙贏局面。
南投縣垃圾問題可說是全臺共業,當年縣府奉行政院命令停建焚化爐,由環境部協調各縣市代燒垃圾,結果各地焚化量不足,南投垃圾去化得「看人臉色」,亦不見中央出面強力協調解決,南投縣境不斷堆起的垃圾山,也讓縣府決心自建焚化爐。
不過,焚化爐選址名間鄉,當地是臺灣最大茶葉產地,更是手搖飲基底茶的故鄉,環團與茶農羣起抗爭;擁有清淨山水的名間風景,硬是被「插」上大煙囪,世代生計可能毀於一旦。
環團與在地抗爭花招百出,在環評會議「下跪」只是其中一招。不過縣府須明白,這場衝突並非無理取鬧,反而應逆向思考,爲何科學數據無法服衆?又該如何贏得反對者信任?
借鏡他山之石,新式焚化爐除採取高規格防治設備,以日本京都爲例,邀居民學者組成監控小組,監測數據即時連線,一旦數據超標隨時應變處置,甚至停止營運。南韓首爾力推垃圾源頭減量、跨區協調處理,更成立社區共享的能源中心,從「鄰避」走向「鄰利」。
現實是殘酷的,南投縣迫切需要興建焚化爐,但能否順利動工考驗縣府溝通能力,面對居民的質疑,縣府可納入「居民決策權」,仿效日本成立監督委員會,賦予在地民衆「隨時進廠檢查」、「數據異動質詢」的權力,當在地居民握有否決運轉的「剎車皮」,纔可能放心讓縣府蓋焚化爐。
但另一方面,中央國產署當初有償撥用給南投縣政府,已知將作爲焚化爐之用,農業部卻以保護農地之名跳出來表示會嚴加把關,中央部會間的衝突,最後卻是由地方來承受,若最後因爲變更不成無法興建,雖然國產署會退回當初撥用的費用給南投縣,問題是這中間已進行的各項評估及行政成本,卻是由地方政府概括承受,這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