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美方未向國會知會前 我方無法對外公開美國軍售項目

國防部長顧立雄今(19)日表示,與美方之間的軍購項目,在美方尚未知會國會前,我方無法對外公開。(黃敬文攝)

國防部編列1.25兆元上限的軍購特別預算,今(19日)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機密報告,據悉軍購項目包括美方已知會美國國會5項軍售案外,預料還有美對臺軍售愛國者飛彈,及國家先進地對空飛彈系統(NASAMS)等;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與美方之間的軍購項目,在美方尚未知會國會前,我方無法對外公開。

據瞭解,軍購項目包括美方已知會美國國會5項軍售案外,還有4項未宣佈,其中2項預料是美對臺軍售愛國者飛彈,及國家先進地對空飛彈系統(NASAMS)等;至於國內自制項目則包括天弓四型飛彈,天劍二型空對空飛彈,無人機與無人艇等自制購案等。

顧立雄表示,臺美之間的軍購項目,在美方知會國會之前,我方沒有辦法對外公開,今天之所以要採取「機密專報」,主要是因爲特別條例還沒有付委,因此特意與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民進黨籍召委王定宇商量,安排機密專報與朝野溝通,做一個比較詳盡的說明。

他坦言,照例應該要等付委之後,由委員會安排這個專報,但後續也希望能儘速將特別條例付委,後續委員會有任何問題,只要合乎規定,可以公開的部分都會跟立委做報告。

針對商購跟軍售哪個優先的問題;顧立雄指出,軍購有軍購的程序,商購有商購的程序,軍購就是政府對政府,所以我國透過軍方的建案提出需求,與美方洽商之後經美方同意,美方會進行內部的程序,然後再進行知會國會,這是軍售的程序。

他解釋,商購的程序就是按照國內相關的規定,會做商品的調查、組織專案的團隊,然後會依照《政府採購法》進行必要的相關流程,包括招標文件內容的審議,這些內容都會有相關的法源,兩者是完全不同的程序。

不過針對商售金額部分,顧立雄表示,在特別條例尚未付委審查也未通過前,還是要尊重立法院,因爲立法院就整個特別條例金額有上限總額的規定,那立法院能夠給國防部多少的後續預算,還要再根據後續的預算內容,安排軍購、商購跟維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