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武統」最重罰100萬元!藍委反對修國安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理國安法。(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臺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審議「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多名立委及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對於「鼓吹武統」的相關條文有許多質疑,會議未能達成共識,召委宣佈條文保留後散會。

國民黨立委對於第二條、第四條,以及第四條之一有較多質疑,其中,第四條的條文內容爲,「國家安全之維護,應及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實體空間及網際網路空間。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認爲,條文內容將賦予行政機關過大的裁量權,甚至導致寒蟬效應,應進行更多討論,「有人主張臺灣成爲美國第51州,這算不算消滅我國主權?對岸說只要宣佈臺獨,就會武統臺灣,會不會有人希望對岸來打臺灣,所以支持臺獨,這樣算不算鼓吹大陸對我國發動戰爭?」

廖先翔進一步指出,「可以解釋的樣態太多了,藏頭詩算不算?藝術創作、圖畫算不算?」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表示,第四條的後半部「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前項規定者,可處罰款」,令行政部門逾越法律與法院,可以先進行認定。

高金素梅認爲,第四條之一更可怕,把內政部的權力擴大,不只罰錢,還可以命令移除、中止服務,「法院都還沒有判,就可以先做這些行政措施,這是怎樣擴權的內政部?怎樣擴權的行政團隊?真的無法想像。」

高金素梅強調,執政黨就是要在國安法無限制擴權,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箝制人民思想,「這是很可怕的一個修法,根本就不應該存在。」

民進黨立委黃捷認爲,條文的文字已經寫得很明確,韓國也有國家安全法,符合國際公約,相關條文就是「防衛性民主」,國民黨認爲是箝制言論自由,但會訂這樣的條文是爲了守護民主自由,「禁止境外勢力的入侵很重要,我們必須保衛國家安全,纔有民主自由。」

對於質疑,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表示,草案寫得很清楚,是針對「公開鼓吹、倡議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戰爭、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個人言論的內容或對政策的意見抒發,只要不是前述的情形都不會限制,也都會尊重個人的言論自由。

吳堂安還說,行政罰、司法權本來就不同,沒有要干涉司法的審議,言論自由的處罰不是專屬司法權,而且也沒有規定,行政機關依照行政罰法相關規定,當然可以處理。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也表達陸委會意見,他說,網路上的錯誤訊息與宣傳,是中共對臺目前最重要的手段,實際上臺灣法律制度是毫無防備、毫無管理工具的,所以政府一直思考如何在網路上與中共攻防。

樑文傑指出,大家可以集思廣益,條文文字都可以再討論,但是面對中共網路攻勢,不能完全沒有任何手段與工具。

樑文傑還說,有立委質疑現在是不是「冷戰」,但其實冷戰是兩個超級大國、實力相當,臺灣跟中共的實力非常不對稱,所以更應該加強防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