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基金不足或未設!高雄新舊樓無力修繕 公安風險增
屋齡逾40年的高雄鹽埕區七賢大樓去年曾傳火警,公安問題待正視。圖/李喬如服務處提供
高雄屋齡逾40年的集合式住宅達554棟,多數老舊大樓未設公共基金,無力面對高額修繕;新建大樓雖依法提撥基金,但比率過低,且經常性支出與修繕支出放在同一帳戶相互排擠,造成公共基金嚴重不足,一旦遇上公安事故,易釀成危機。
建管處表示,市府爲減輕大樓管委會修繕負擔,近年已補助6樓以上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也補助集合住宅改善公安缺失,以外牆修繕爲例,近2年共補助1533萬元;去年底也邀相關公會開會,訂定長期修繕計劃機制,並建議中央修訂公寓大廈規約,訂定住戶應繳納公共基金的比率。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起造人須按工程造價提列公共基金,1千萬元以下提撥比率爲千分之廿,1千萬元至1億元爲千分之十五,1億元至10億元爲千分之五,專戶委由管委會管理或交付信託。
楠梓區一棟2年新成屋,由建商覈撥180萬元作公共基金,但住戶反映,每月管理費收入雖近39萬元,扣掉保全、物業管理、垃圾清運、機電服務等一般性支出,結餘僅1萬多元,未來若大樓外牆需翻新、電梯損壞更換,動輒需百萬元,公共基金根本不足支應,住戶恐需額外分攤。
議員白喬茵更發現,老舊大樓未設公共基金,問題更嚴重,像鹽埕區七賢大樓去年火警,改善消防設備需花4600萬元,市府補助4200萬元,剩餘每戶收取1萬元才解決,但全市屋齡超過40年的集合式住宅達554棟,不可能逐棟補助,「老舊大樓是否要等到出事,才砸錢補助?」
她表示,公共基金不足,即便管委會欲調漲管理費挹注,卻須經區權會3分之2住戶出席、4分之3同意,實務上困難,反觀日本是由建商每坪提撥150元作公共基金,完工後提報長期修繕計劃,明列重大修繕項目,並將修繕、管理費帳戶分開,值得參考。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交流協會無奈表示,全臺法定覈報工程價與實際造價嚴重脫鉤,因實際造價多出3至6倍,導致建商提撥的公共基金降低,甚或將建物修繕責任轉嫁給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