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新冠疫苗再加打 4/7起「65歲以上、免疫不全」可再打一劑
▲疾管署宣佈4/7起65歲以上長者、免疫不全者再接種1劑新冠疫苗。(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疾管署今表示,爲提升對高風險族羣的健康保護,參考國際接種建議,並經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討論,自今年4月7日起提供65歲以上長者、55~64歲原住民、滿6個月以上且有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患者再增加接種1劑新冠疫苗,與前1劑間隔至少6個月(180天)。
目前新冠疫苗已接種超過166萬人,其中65歲以上長者已累計接種約100萬人,其中約有75萬人可在今年4月底接種第2劑。
疾管署說明,本季新冠疫苗自去年10月1日起提供民衆接種,重症病例以65歲以上長者(佔73%)及具慢性病史者(佔81%)爲多,93%未接種本季新冠疫苗,而疫苗保護力會隨着時間遞減,鼓勵接種已達6個月的長者及免疫不全者等重症高風險對象儘快安排接種第2劑新冠疫苗,可與第1劑不同廠牌。
其中滿6個月以上且有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患者,包括「目前正進行或1年內曾接受免疫抑制治療之癌症患者、器官移植患者/幹細胞移植患者、中度/嚴重先天性免疫不全患者、洗腎患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患者、目前正使用高度免疫抑制藥物者、過去6個月內接受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者以及其他經醫師評估有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者」。
疾管署強調,國內與國際間新冠病毒傳播風險持續,接種新冠疫苗仍是預防新冠併發重症最有效的方法,新冠併發重症本土病例有9成以上未接種本季新冠疫苗,並以65歲以上長者(佔73%)及具慢性病史者(佔81%)爲多,此外,公費新冠疫苗擴大提供全國滿6個月(180天)以上民衆接種措施已延長至今年4月30日止,全家皆可接種新冠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