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4/《跟騷法》上路後數據驚人 這張「紙」威懾力最強!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22年6月至2025年12月共累計1萬500件《跟騷法》案件(圖/記者葉品辰制)
記者葉品辰/綜合報導
自2022年6月1日《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以來,全臺跟騷報案數持續增加。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從此法施行至2025年12月,累計1萬500件案件,其中被害人有9218皆爲女性,6807件案件在初期由書面告誡即告一段落、違反跟騷保護令案件有222件。
警方書面告誡制度可視爲這部法律的「第一道防線」:受害者報案後,警方查證屬實即可對加害者發出告誡。這張薄薄的告誡紙,不但告訴跟騷者:你的行爲已經違法了,更讓許多原本不以爲意的人知道後果,選擇停止騷擾。這種威懾效應,正是立法時主要希望達到的目的,而《跟騷法》的執行流程大致分爲三個階段:
報警
當受害人遭遇反覆違反意願的行爲時,可以向警方報案。警方受理後展開調查,確認是否符合「跟騷行爲」要件。
書面告誡
警方調查屬實後,會對行爲人發出書面告誡。告誡會記載行爲內容與法律依據,是第一階段最主要的處置工具。若告誡發出後,加害者停止行爲,法律上就達到預防與阻止的效果。
核發保護令
若加害者在兩年內再度犯案,被害人可向法院聲請「跟騷保護令」。保護令可禁止加害者接近、聯絡、出現在特定範圍等。若加害者違反保護令,最高可處 5年以下有期徒刑。
▲跟騷行爲案件處理程序。(圖/翻攝自警政署網站)
在立法院舉行的跟騷三週年記者會上,與會的多位受害者親身述說自身經歷。一位 A 小姐表示:因拒絕對方告白遭到跟蹤騷擾,警方發出告誡、法院核發保護令,加害者仍找到各種方式接近,收入和身心狀況受到嚴重影響,至今已快2年。
這代表即使告過一次、甚至法院介入,受害者仍可能面臨持續的壓力與威脅。相較於緊急保護令在家暴案件中可在數小時內核發,跟騷保護令在實務上從聲請到核發平均往往需要數週時間,對緊急受害者而言這段等待會讓風險增加。雖然《跟騷法》讓更多社會大衆理解跟騷是一種暴力行爲,但施行三年下來還暴露出制度的限制:
性或性別條件的限制
法律目前仍要求行爲必須與「性或性別」相關,纔算跟騷。這造成一些看似惡劣的反覆糾纏行爲,因無法證明性別動機而無法適用。民間團體因此呼籲修法,將跟騷定義擴大。
保護令核發速度與效能
比起家暴緊急保護令平均核發時間僅需2.26小時,跟騷保護令核發均需要34天,讓受害者在期間暴露於風險中。更有受害者指出,即便有保護令,行爲人仍能透過其他管道取得受害者資料,對比家暴案件有「家暴及性侵電子資料庫」,可供行政人員自動比對身分、提醒保護受害者個資,明顯配套措施不足。
教育與處遇不足
從跟騷法施行至今,僅3件案件納入「治療性處遇計劃」,代表對於加害者的心理、行爲矯正機制不足。這也造成有些案件即便出現違法行爲,仍無法有效改變行爲人的危險傾向。
▲立法院舉行跟騷三週年記者會,對《跟騷法》做出檢討。(圖/翻攝自Facebook/範雲)
《跟騷法》上路3年以來,確實讓社會更正視跟蹤騷擾的危害,並對絕大多數輕微案件形成一定威懾。警方的書面告誡、法院的保護令都已建立起一套基本防護機制。但是實際案件與受害人聲音顯示:法律不是萬靈丹,沒有配套支援與修法補洞,它仍無法完全阻止悲劇重演。
從數據、案例、制度缺口與修法倡議看,未來的跟騷防制仍需要更清楚的法律定義、更快速有效的保護措施、加害者教育與矯正、社會層面支持受害者的系統。這樣的法律與社會共構,才能真正讓每一個潛在受害者活得不再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