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搞上弟前妻還喊爽!南投男氣炸追砍 殺人未遂變傷害少判5年

▲李男持刀追砍胞兄,臺中高分院改依傷害罪論處,改判2年6月。(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南投李姓男子認爲胞兄與前妻有染,2022年5月間與哥哥爆發嚴重衝突,過程中哥哥嗆「X你老婆爽、殺你女兒」等語,李男怒不可抑,持刀追砍哥哥導致重傷,幸經送醫救回一命;李男還對有保護令的母親飆罵三字經,一審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6月,違反保護令部分3月,李男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二審今天(8日)改傷害罪論處,判2年6月有期徒刑,其餘部分駁回。

判決指出,李男曾對母親家暴,法院於2021年核發保護令,李男與胞兄、母親持續同住在南投縣埔里鎮住處。2022年5月,李男懷疑哥哥與前妻有染,2人爆發口角後互毆,李男再持刀攻擊哥哥頸、胸等部位,哥哥及時逃出屋外送醫才保命。同年6月,李母要求李男別把廚房弄亂,李男認爲母親袒護哥哥,反罵李母「臭女人、三字經、臭三八」。

檢方偵結,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嫌及違反保護令起訴,南投地院一審時李男辯稱自己身上有傷口,他纔是被家暴的,是哥哥說要殺他女兒,手上還拿汽油瓶,甚至講出「X你老婆也是X爽的」,他氣不過才與哥哥互毆。李男辯護人主張,胞兄行爲在客觀上足以引起公憤,已該當基於義憤而傷害之要件,請求從輕量刑。

法官審酌,李男犯有多項前科,本案在準備程序庭時才坦承犯行,而哥哥要求重判、母親求情輕判,考量一切情況,家暴殺人未遂部分判刑7年6月,違反保護令則判3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