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心衛之狼」市府擬蓋牌半年 社安網專家:行政體系選擇靜默
高市衛生局前心衛中心執秘何建忠涉利用職權性侵個案少女,高市府雖稱獲報後「立即解聘、裁罰並對外揭露」,但實際是今年一月纔開立裁處書。社福專家直言,市府刻意營造已即時處理印象,實屬話術操作,未公告姓名期間,讓被害人羣體無法獲得任何警示,行政裁罰若需以起訴書爲前提,等同是在被害者最需要保護期間,行政體系選擇靜默。
資深社會安全網工作者兼任大學教師高思安表示,市府八月初已知悉公務體系內人員利用社安網性侵兒少一事,但直到隔年一月二日才完成對外公告和裁罰,中間歷時近五個月,但市府卻對外宣稱八月即已解聘、即時公告並裁罰,顯然「即時處理」此說法與事實有落差,因爲解聘、對外揭露、完成裁罰爲三種行爲,刻意混爲一談實屬話術操作。
高思安表示,客觀事實是社會局直到一月二日纔開立裁處,代表長達數月內,社會並不知悉該名「前社安網核心人員」具體身分,其他縣市、相關體系、甚至被害人羣體均無法透過制度獲得警示,而市府解釋延宕理由包括行爲人羈押禁見,須以起訴書作裁罰證據,裁處書需合法送達並給予陳述意見,「這套說法暴露的,正是制度設計與行政裁量的失衡」。
高思安表示,兒少保護與性侵防治的行政裁罰,本質上是風險治理與預防,而非刑事判決附隨結果,若一切行政作爲皆退縮至「等起訴、等交保、等送達」,等同承認在最需要保護被害者期間,行政體系選擇靜默;本案中,市府高度強調「行爲人陳述意見權」、「送達完成」,卻完全未說明被害人與潛在被害者的知情權、社會安全網預警功能,程序正義不應只保護加害者,卻犧牲公共安全。
高思安說,本案並非單純「行政延誤」,而是反映出高雄市社安網內部風險的低估,已將「內部人員犯罪」視爲一般刑案,而非制度性危機,而市府長期未積極作爲更顯示政治風險管理已優先於公共風險管理,讓市府選擇低調處理、延後揭露,以換取短期市民觀感及行政穩定,事後以「8月已知悉」包裝「1月才作爲」,傷害市政府公信力。
高思安說,高雄「心衛之狼」案真正引發社會震撼的,不只是性侵本身,而是一個以保護弱勢爲名的體系,如何在面對自身管控機制時選擇沉默,當市府將「1月 2日才完成的動作」,描述爲「8月即已即時處理」,問題已不只是行政流程,而是政治誠信與治理責任。社會安全網最危險的破口,往往不在制度之外,而在制度之內。
高市衛生局前心衛中心執秘何建忠,涉利用職權性侵個案少女,高市府雖稱獲報後「立即解聘、裁罰並對外揭露」,但實際是今年一月纔開立裁處書。記者宋原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