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心衛之狼」裁罰拖5個月 專家批低估風險
高雄市「心衛之狼」風波,衛生局宣稱去年八月八日接獲地檢署啓動調查通知就解聘心衛中心前執行秘書何建忠,社會局則依違反兒少保護法對何男處最高六十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但據調查,社會局是今年一月二日裁罰,昨天公告,距事件爆發已近五個月。
社會局解釋,此案行爲人去年八月八日遭羈押禁見,市府配合地檢署偵辦,去年十一月四日收到起訴書,以起訴書爲證進行裁處,但因裁處書須完成送達並讓行爲人陳述意見,因此等到去年十二月廿九日何交保,才於今年一月二日開立裁處書,作業符合行政程序。
資深社安網工作者高思安批,「將解聘、對外揭露、完成裁罰三種行爲,刻意混爲一談,屬話術操作」。此案社會局一月二日纔開立裁處,代表過去數月外界並不知道涉案的「前社安網核心人員」具體身分,其他縣市、相關體系,甚至被害人羣體都無法獲得警示。
他說,兒少保護與性侵防治的行政裁罰,本質上是風險治理與預防,而非刑事判決附隨結果,若一切行政作爲都退縮到「等起訴、等交保、等送達」,行政體系等同在最需要保護被害者期間選擇靜默。
他批高市府強調行爲人陳述意見權,卻未說明被害人與潛在被害者知情權、社會安全網預警功能,此案並非單純行政延誤,反映出市府低估社安網內部風險,將「內部人員犯罪」視爲一般刑案,且選擇低調處理、延後揭露,以換取短期市民觀感及行政穩定,已斲喪市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