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首例網售「醫療用棉花」觸法!遭衛生局開罰3萬
高市府衛生局近日首次查獲路竹區民衆於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裁處3萬元以上罰鍰,並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請查驗登記。(高市府衛生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市府衛生局近日首次查獲路竹區民衆於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裁處3萬元以上罰鍰,並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請查驗登記,衛生局強調,醫療用棉花屬醫療器材,涉及人體安全,有嚴格管理規範,業者及民衆均應確認相關法規,共同維護產品安全與民衆使用權益。
衛生局指出,該起違規案例爲民衆自日本購入棉製產品,雖日本原廠製造商聲稱非屬醫療器材,但經檢視產品外包裝及說明書,發現該商品明顯刊載具「止鼻血」及「吸收鼻水」等用途,即有吸收體液的醫療目的,且後續經衛福部判定該產品屬「醫療用吸收纖維」,依法爲醫療器材管理範疇,須完成查驗登記後才得以販售。
衛生局說明,「醫療用吸收纖維」是指基於醫療目的,由棉花或合成纖維製成,用於患者身體表面塗藥或吸收少量體液的器材,此類產品如棉球、棉片或棉墊等,若用途涉及傷口處理或體液吸收,即屬醫療器材,須依法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並具醫療器材商資格後才能販售。不過,若棉花僅作爲一般清潔或化粧品使用的吸收纖維用途,則不屬醫療器材列管。
衛生局提醒,包含棉花,棉花棒、OK繃、口罩等日常用品在內,若產品外包裝及說明書刊載醫療用途或說明,即可能屬醫療器材管理範疇,民衆可先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釐清產品屬性,若爲醫療器材須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規定,取得許可證及醫療器材商資格纔可合法販售,無論販售或購買,皆應落實「先確認、再販售」,避免因資訊不清而誤觸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