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跨年夜槍傷2人嫌犯無保飭回…檢傻眼 速提抗告「以安民心」
高市三民區跨年夜傳槍擊案,劉姓男子因嫌民衆在路旁放煙火太吵,當街開槍造成2人受傷,當場被捕;據瞭解,檢方聲押劉男,高雄地院法官卻以劉犯案未離開、槍也尋獲且坦承犯行等3大理由,裁定無保請回,讓檢警錯愕;檢方昨請警方補強證據,下午火速提抗告。
高雄地檢署昨晚表示,檢察官認定高雄地院裁定尚有違誤,因此已敘明理由及相關事證,昨天下午提出抗告,力求將嫌犯羈押以安民心。
據瞭解,劉男當晚在案發現場因喝醉酒槍傷人後,來不及逃當場被警方逮捕;對於查扣的槍枝來源,劉男推稱是死去友人寄放,承認因覺得夜晚在路邊放煙火的民衆太吵纔開槍,沒料,這番說詞卻成爲法官裁定無保放人的理由。
據查,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爲劉男在跨年夜街頭當街開槍傷人,涉犯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涉嫌重大,因此向高雄地院法官聲請羈押。
高雄地院法官昨審理羈押庭,認爲劉男犯案後,在警方抵達前都未離開現場,槍也在現場查獲,劉到庭辯解,無殺人犯意,只是喝醉後嫌放煙火民衆太吵纔開槍,非故意殺人;法官採信劉男說詞,當庭裁定無保飭回。
劉男被法官無保飭回的結果傳回承辦警方耳裡,讓辦案官警難以置信,感嘆跨年夜忙了一整夜,劉男涉案相關跡證充足,還有2名民衆受槍傷,其中中彈的男子經高雄榮總的醫師搶救才撿回一命,人都還躺在醫院,沒料,法官卻裁定無保飭回,已根據檢方要求補足證據,由檢方提出抗告。
這起槍擊案發生於上月31日深夜11時30分許,正值跨年歡慶時刻,50歲劉姓男子搭車欲至三民區天祥路與鼎金後巷口找女友,下車後見田姓男子和黃姓女子等人在路邊燃放鞭炮,當場和田男等人起口角,遂持改造手槍朝對方射擊。
田男胸部及小腿中彈血流如注,黃女手指也擦傷。警方獲報趕抵當場逮捕劉男,並起獲作案槍支,全案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
高雄市三民區跨年夜傳槍擊案導致1男1女中彈受傷,警方到場逮捕開槍犯嫌劉姓男子。圖/讀者提供
高雄市三民區跨年夜傳槍擊案導致1男1女中彈受傷,救護員到場救治傷者。圖/讀者提供
高雄市三民區跨年夜傳槍擊案導致1男1女中彈受傷,警方到場逮捕開槍犯嫌劉姓男子帶回分局查辦。圖/讀者提供
高雄市三民區跨年夜傳槍擊案導致1男1女中彈受傷,警方到場逮捕開槍犯嫌劉姓男子,起出劉丟在地上的槍械(紅圈處)。圖/讀者提供
高雄市三民區跨年夜傳槍擊案導致1男1女中彈受傷,警方到場逮捕開槍犯嫌劉姓男子。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