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發放「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最高每人可領31200元
▲ 高雄市勞工局發放「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即起開放申請。(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爲協助失業者減輕其子女的學費負擔,不致影響下一代的求學之路,高雄市勞工局發放「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4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3月22日止,若家中同時有2位就讀私立大學的子女或符合獨立負擔家計條件,每人最高可領31200元。
勞工局表示,本項補助採通信郵寄申請或網路線上申請,補助額度爲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1萬5,000元、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2萬6,000元。
另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符合補助規定者,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爲限,最高每人可領31200元。
▲高雄發放「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最高每人可領31200元。(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資格如下:
一、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5年3月22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於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3)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於115年2月3日至115年3月22日非自願離職,並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且於115年4月21日以前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二、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須具有正式學籍。
勞工局表示,補助簡章及申請表可直接向勞工局1樓服務檯、訓練就業中心各就業服務站臺,或本市各區公所索取,或自勞工局網站及勞動部網站下載。民衆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07-8124613轉134勞工局王先生,也可電洽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