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寮工廠無視停工令偷排廢水 負責人遭判刑3個月
高雄市大寮區一家冷凍水產加工工廠「勝裕福公司」,因沒有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而遭到高雄市環保局勒令停工,沒想到工廠不但未收斂,甚至無視禁令持續排放超標廢水,高雄地院因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判負責人陳姓男子3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勝裕福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明知工廠並無相關排放許可文件,早在2023年4月間就因排放廢水不符標準,遭高雄市環保局重罰125萬餘元,並且勒令產出廢水製程全部停工,但陳男卻無視停工令,繼續偷偷加工水產品並持續偷排廢水。
高雄市環保局接連在2023年6月及2024年5月再度前往稽查,發現工廠仍持續作業並排放污水,更從現場採樣到的污水中檢測到,工廠排放出的污水比標準限值還要超標10倍,對環境存在嚴重危害。
環保局第3次前往查緝時,勝裕福公司的員工發現環保局人員又找上門,隨即關閉作業區鐵門並緊急移除蛇管、灌入清水稀釋廢水試圖滅證,企圖規避稽查人員取樣,直到警方到場協助後才揭發全案。
高雄地檢署原以情節較輕的「不遵行停止作爲命令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但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勝裕福公司先前已收到正式的停工處分函文,陳男身爲負責人卻明知故犯,其行爲已構成刑責較重的「不遵行停工命令罪」,且依同法規定應加重其刑。
法官指出,陳姓男子作爲勝裕福公司負責人,無視國家管制水污染的公權力,行爲對公衆環境產生的破壞隱憂難以估計,因此最終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不遵行停工命令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