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陳家痛失澄清湖高爾夫球場經營權 挨罰告贏市府討回3萬3000元

高雄澄清湖高爾夫球場因租約到期及被質疑使用禁藥污染水源,被高雄市政府開罰,其中一張3萬3000元的規避稽查罰單,經營球場的高雄高爾夫俱樂部認爲不合理,提告爭取撤銷,高高行審理後,認爲市府重複稽查違反比例原則,判市府敗訴,撤銷原處分。

澄清湖高爾夫球場原爲高雄陳家經營,2024年起市府以球場在水源保護區使用農藥,加上租約到期等理由收回球場,違規部分並依水污染防治法開罰,包含規避稽查、違規使用農藥等,合計送出超過百萬元罰單,且要上環境講習2小時。

經營球場的財團法人高雄高爾夫俱樂部不服,稱市府在20天內多次入場查察,每次均動用20餘名人力,均查無違法事實,結果同年8月27日又派人稽查,他們當然會懷疑稽查必要性,何況球場早非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開罰無理由應該撤銷。

市府挨告後反駁,稱稽查人員均穿着有「高市府環保局」字樣背心,且也將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知球場人員,並無違反行政程序法規定,開罰合乎法規。

爲此,高高行法官調閱環保局稽查紀錄,發現環保局於同年8月9日、8月13日進行兩次水污染稽查;9日採樣檢測結果並未檢出「固殺草」、「嘉磷塞」及「巴拉刈」等除草,13日採樣3處水池,19日報告出爐時,2處水池即測得「總氨基甲酸鹽-加保扶」,足以依法裁罰,沒必要27日再採樣一次。

法官認爲,市府雖稱27日採樣是爲提高公信力,但採樣位置及送驗機構、方法都與前兩次相同,恐無法達提高公信力、證明力。

法官認定,環保局先前兩次採樣結果,已在球場內水池驗出「總氨基甲酸鹽-加保扶」,確實沒必要再驗一次,環保局第三次入場採樣已違反比例原則,據此認爲球場規避稽查難認適法,判市府敗訴,撤銷3萬3000元罰單。

高雄市原澄清湖高爾夫球場,已變爲全臺首座由高爾夫球場再生的生態自然公園「果嶺自然公園」。圖/高雄市工務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