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被告二審全輕判!「公衛文」判3月「兔姐」判4月

▲臺大公衛文王鬱文,二審獲輕判3月。(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曾被選爲臺大13妹的「公衛文」王鬱文,因捲入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一審遭法院認定貪污466元而遭判刑2年、緩刑5年。不過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改認定她犯下「僞造文書罪」,改輕判有期徒刑3月,並宣告緩刑2年的自新機會。

網友在2010年間選出臺大校園美女「臺大13妹」,當時就讀臺大公共衛生學系的王鬱文,就被以「公衛文」名稱被選入。王鬱文大學畢業後曾涉足模特兒圈與演藝圈,拍過寫真也上過多個知名綜藝節目。

王鬱文在2020年當選臺灣民衆黨黨代表,併爲網紅吳達偉助選立法委員時認識高虹安,在高虹安當選不分區立委後成爲立法院助理。王鬱文在擔任助理期間,以筆名「水母」替高虹安編寫臉書。最後高虹安相關案件爆發後,王鬱文也遭偵辦,並被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認定她貪污466元,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案件去年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首度開庭時,王鬱文出庭應訊。當時記者詢問她爲了466元出庭感想如何?王鬱文先長嘆了一口氣,回說「大家對466元被判兩年,是怎麼想的?家人也希望爲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臺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她當時也說,案發後許多人對她表示關心,「有大家支持,我會好好活下去。」

而案件於16日二審宣判,高院改以「僞造文書罪」判刑,王鬱文也獲得輕判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的自新機會。

此外,高虹安當時的立委助理中,一審也有多人遭到判刑。陳奐宇判刑1年,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他二審獲得改判2月、緩刑2年。另外高虹安的前行政主任助理、綽號「小兔」的黃惠玟,在審理中說高虹安將責任都推給她與另一名助理陳奐宇,因此高虹安欠他們兩人一個道歉。她一審遭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二審也獲輕判4月、緩刑2年。另名助理陳昱愷一審無罪,二審仍是無罪。

▼高虹安前助理「兔姐」黃惠玟,二審也獲得減輕。(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