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生女嬰丟下3樓慘死 「小時被虐結婚遭家暴」可憐婦輕判3年
▲發現女嬰地點。(ETtoday資料照/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市單身的柯姓女子,擔心養不起剛出生的女兒,想到女嬰以後可能要和她一起過苦日子,竟將女兒從三樓丟到地面慘死,屏東地方法院經一年多審理,法官審酌她童年遭虐待,成年後經歷婚姻暴力與感情背叛,承受許多創傷境遇坎坷,綜合檢方及縣府等相關意見後,予以減刑,依殺人罪輕判3年,全案還可上訴。
該案發生於2023年07月08日,一名剛出生女嬰被發現丟棄在大樓旁,警方獲報處理,將她送醫,院方發現女嬰臍帶尚在,肝臟破裂、頭部血腫、大腿瘀青,傷勢嚴重,搶救不治。
檢警事後根據監視系統等跡證,循線逮獲柯姓女子,柯女應訊表示,擔心養不起,想到女嬰以後可能要和她一起過苦日子,纔將女嬰從3樓丟下,但丟下去的瞬間,她就開始後悔大哭,看到警察等很多人在路邊出現,不敢出來面對,心裡一直想着女兒會被救回來。
檢方偵訊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爲殺人罪起訴後,本應交由國民法官審理,但律師認爲柯女身心狀況無法承受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下衆多旁聽民衆檢視壓力,恐對其迴歸社會及身心狀況產生不利影響,建議法院以一般程序審理,獲屏東地院裁準,經一年多審理,考量她成長、感情過程等因素,給予減刑,2日下午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