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外遇離家孩子學壞 她獨養3子9年罹癌 怒告小三獲賠
新竹林女控訴前夫周男與小三顏女多年不倫,自己獨力撫養3名子女,9年來身心俱疲,甚至罹患乳癌開刀,3子女也因家庭功能失衡學壞。新竹地院審理認爲顏女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須賠償精神慰撫金35萬元。
林女控訴,她與周男於2005年結婚,婚後育有2子1女,原本家庭和樂。直到2015年間,周男加入獅子會等社團後漸行漸遠,林女爲支持丈夫事業獨力照料3名年幼子女,卻發現周男與顏女以「老公、老婆」互稱,還討論內衣款式,兩人牽手逛街、互留過夜。
林女指出,周男被揭發後非但未悔改,反對她惡言相向,甚至搬離家中,留下妻小4人相依爲命。周男離家後僅零星匯款,從原本每月4萬5千元逐漸減爲每月6千元,生活陷入困境,她月薪僅2萬多元,獨自負擔3名子女教育與健保支出,母子生活如低收入戶。
林女更控訴,她在長年壓力下,於2024年間被診斷罹患乳癌,動刀切除乳房、經歷化療仍堅持撫養子女。但由於家庭功能失衡,3名子女相繼誤交損友、遭刑事偵查,卻遭周男母子反指責她「教子無方」,要她變賣汽車、黃金替子女「善後」。
判決書指出,顏女早在2017年就曾因侵害配偶權被判賠10萬元確定,卻從未履行,甚至多年後仍與周男往來,2023年間更被林女子女目擊與周男「同睡一張牀」,且目前仍登記同址居住。
法官認爲,顏女明知對方有配偶,仍多次逾越男女交往分際,行爲明顯侵害原告婚姻之圓滿安全與幸福,屬故意不法侵害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審酌林女長年獨力照顧3名子女、生活拮据、病痛纏身,精神受創深重;顏女則高中畢業、月薪約2萬8千元,卻屢犯不改,最終判須賠償林女35萬元。
新竹林女控訴前夫周男與小三顏女多年不倫,自己獨力撫養3名子女,9年來身心俱疲,甚至罹患乳癌開刀,3子女也因家庭功能失衡學壞。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