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被關!尪助7女性交易要關1年5個月 求情被打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瀚(化名)因協助7名女子進行性交易,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5個月,加上他先前已有2次犯圖利容留性交罪的判刑紀錄,所以檢方不同意讓他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阿瀚向法院聲明異議並打出親情牌,希望能獲得不入監的機會,但被高雄地院法官裁定駁回。
▲因爲妻子已經入監服刑,阿瀚擔心家人無人照顧,希望能獲得易刑處分的機會。(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瀚的妻子先前因他案入監服刑,他自己也因爲涉犯妨害風化案件,被法院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共7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5個月。
案件送交執行之後,檢方表示,阿瀚2017年、2019年都曾涉犯妨害風化案件,1次入監服刑、1次易科罰金,如今再犯本案,應當視爲累犯,若易刑恐怕難收矯正之效,所以不同意讓他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阿瀚不服,決定向法院聲明異議,他直指檢方裁量有瑕疵,況且妻子已經入監服刑,若他也入監,家人將無人照顧。
不過,高雄地院法官認爲,阿瀚先前已有2次犯圖利容留性交罪被法院判刑的紀錄,這次再犯,涉及容留多達7名女子進行性交易,可見他的法治觀念極爲淡薄。
法官接着指出,檢方在作成否準阿瀚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的處分之前,已經給予他陳述意見及表達個人特殊事由的機會,執行指揮程序並無瑕疵,也沒有超過法律規定的範圍,難認有執行指揮違法或不當之處。
法官表示,阿瀚的家庭狀況雖然令人同情,但這與法律賦予檢察官裁量是否准許易刑處分執行的要件無關,最終仍認定他的主張尚屬無據,裁定駁回,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