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該爲「幾歲的孩子犯錯道歉?」 律師戳破盲點:不可思議

▲張父、張母下跪道歉。(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27歲張文犯下北市隨機殺人案,釀4死11傷慘劇,昨(23)日其父母在鏡頭前下跪道歉,引發激烈論戰。「法老王」律師王至德直言,臺灣社會習慣在重大刑事案件後,對犯嫌家屬進行肉搜與網暴,這風氣是極其不合理的,對於已成年多年且失去實質管教權的子女,強迫父母承擔道德連坐,在法律與實務邏輯上皆屬荒謬,甚至形同「株連九族」的現代翻版。

成年子女罪責自負 律師質疑連坐文化

王至德律師指出,每逢重大刑案發生,社會輿論往往要求犯罪者父母出面道歉,否則便會發動網路霸凌。如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大生案中,28歲犯嫌樑育志的父母,以及臺中瑪莎拉蒂案中23歲犯嫌張敦量的父親,皆曾爲兒子的惡行公開下跪。

他直言,以法律人角度來看,這令人感到不可思議。未成年人犯罪在民事賠償上,父母尚有連帶賠償責任,要求道歉或許尚有微弱立場;然而,成年人已是獨立法律主體,父母既無管教權也無法控制其行爲,強迫道歉完全違背責任對等原則。

▲張文釀4死11傷。(圖/ETtoday攝影中心)

駁斥「子不教父之過」 痛批輿論缺乏依據

針對大衆常掛在嘴邊的「子不教,父之過」,王至德直言,此觀點過於武斷。多數案件並未揭露父母真實的教養過程,網友在毫無依據的情況下指責教養無方,實屬「空口指責」。

他認爲,許多孩子即便在充滿愛且合理的教養下,成年後仍可能誤入歧途,不該將所有犯罪行爲歸咎於家庭教育,而忽略了個人意志與社會環境的影響。

▲張文父母。(圖/記者陸運升攝)

迴歸理性責任 避免道德刑場

王至德感嘆,絕大部分父母都不希望孩子成爲犯罪者,若因爲子女成年後的行爲而需負責一輩子,無疑是社會的集體倒退。如果社會堅持要父母爲子女終生行爲負責,大可直接立法規定。

最後,他語重心長地表示,人只能對自己能控制的事情負責,張文父母的處境令人同情,社會更不應將其推向道德刑場,以免造成更多家庭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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