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察是否已經獲釋?大陸國臺辦被問到「這麼回答」

李延賀2023年3月失聯至今已經將近滿3年,他先前遭大陸判刑3年,不過究竟有無釋放,大陸國臺辦18日並無證實。(記者廖士鋒/攝影)

李延賀(富察)2023年3月在上海失聯,大陸國臺辦去年3月26日表示他被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目前他失聯已經滿3年,但對於他是否已刑滿獲釋,大陸國臺辦18日仍然含糊其辭,沒有具體迴應是否他已經獲釋。

大陸國臺辦例行記者會18日上午登場,本報記者詢問李延賀(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相關案情與他大概何時會被釋放、目前情況如何?就此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迴應指出,李延賀是「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犯罪分子」,其犯罪事實清楚,司法機關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李當庭表示服法認罪,關於刑期問題,「有關方面將依法處理相關事宜」。

據悉,大陸司法體系的刑期折抵與衡量標準,會依照被採行的強制措施加以區分,若按照1日抵1日的計算方式,李延賀最快應該是2026年3月刑滿,但若按照其他計算方式則將延後。

稍早於3月9日上午,大陸全國人大會議審查「兩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當中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特別提到,深化「反分裂」鬥爭,依法懲戒「臺獨頑固份子」,報告文本還提到了李延賀案件,稱「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

李延賀出生於大陸遼寧,曾來臺創辦八旗文化出版社,妻子是臺灣人,2023年3月返回上海後即失聯,隨後陸方證實,他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接受國家安全機關調查。去年3月大陸國臺辦向外披露,李延賀犯「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已於去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隨後進一步指出,他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約新臺幣22.5萬元)。

此外,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嚴懲臺獨頑固份子,並提及李延賀案,有學者研判該報告展現大陸打擊臺獨決心,今年大陸「以法打獨」將加大力道,手段將更豐富。對此陳斌華說,運用刑事司法手段懲處煽動分裂國家犯罪份子,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正當必要之舉。「臺獨是走不通的絕路,我們決不允許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臺獨分子膽敢以身試法,必將遭到司法重拳打擊」。

對於大陸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堅決打擊臺獨分裂勢力」,表態力道有所加強。陳斌華說,臺獨分裂勢力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煽動兩岸對立對抗,是臺海和平穩定的最大威脅,只會給臺灣同胞帶來深重禍害。他並強調,「臺獨挑釁愈甚,我們打擊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