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抱走3歲兒拒還!開庭喊「被關也一樣」 法官轟骨肉分離判囚
▲北部1名父親接走幼子不還,開庭時向法官說,被關也不還生母。(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覈)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探視竟變「抱走不還」!北部1名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明知3歲兒子監護權由母親單獨行使,仍在約定探視後將孩子帶回照顧,卻拒絕依約交還。母親多次請求無果,報警提告並聲請法院裁定交付,法院下執行命令仍遭無視。開庭時,還表示「關我也不還他媽」,士林地院依準略誘罪判男子1年2月。
該名男子阿智(化名)與小米(化名)曾爲男女朋友,小米於2021年10月間生下一名男童。男童於2023年4月19日由洪姓男子認領,並由小米與洪男協議,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由小米單獨行使、負擔,也就是監護權(親權)依法歸小米所有;至於阿智在法律上並無親權可得行使。
儘管如此,阿智仍與小米協調孩子每週會面交往與照顧時間,並約定可於2025年3月27日下午4、5時許,前往新北某超商接走男童照顧,但必須於同年3月31日將孩子帶回交付小米。
未料,阿智母親依約在上述時間地點接到孩子後,將男童帶往阿智位於北市的住處照顧,但阿智隨後竟拒絕依約返還。小米多次請求無果,最終只能報警並提出告訴。
小米後續向法院聲請交付未成年子女,法院於2025年5月9日裁定命阿智將男童交付母親;士院也於2025年7月7日核發執行命令,要求阿智履行交付義務,但阿智仍拒不配合。直到本案於2026年1月2日辯論終結前,男童仍未回到母親身邊,等於「抱走不還」超過9個月。
開庭時,阿智辯稱自己是爲了保護男童,擔心孩子回到母親身邊後,會遭小米的配偶及配偶哥哥毆打,並提出男童傷勢照片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佐證,強調動機並非惡意;更誇張的是,阿智在庭上還強硬表示,「就算今天被關,我也不要把孩子還回去」。
法官認爲,即便阿智認爲母親行使親權不利於孩子,也應循法律途徑尋求救濟,而非擅自將孩子帶走、拒不交付。
法官審酌,阿智擅自將男童帶離並拒不返還,造成母親親權行使受阻、親子關係疏離,情感傷害時間非短;阿智更無視法院裁定與執行命令,「完全置告訴人對於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之權利及國家公權力於不顧,使告訴人飽嘗骨肉分離之苦」,行爲殊值非難,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雖然阿智動機未必全然惡意,甚至可說是愛子心切,但即便擔心孩子受傷害,也應循法律途徑處理,而非以「抱走不還」的方式對抗,最終,這場大人的拉扯,讓孩子成了最無辜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