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五口命案李團長求交保「家中也有5子女」 法院再押2月

臺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遇黃金、投資詐騙,去年集體走上絕路震驚社會,檢方查出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等共12人1536萬元,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求刑15年;臺中地院審理時李全部認罪,並請求60萬元交保,中院仍以她有逃亡、串供之虞,裁定延押2月,可抗告。

臺中地檢署起訴指出,李女(45歲)以團購、刷卡買黃金等話術騙王家五口752萬,連同另7名被害人共詐得1536萬元,王家人最終不堪精神壓力、催債逼迫走上絕路;檢方痛斥李女手段惡劣,依銀行法、詐欺及恐嚇罪嫌起訴,求刑15年以上徒刑。

檢方偵訊時,李女否認詐欺,辯稱「都是他們主動來找我加入投資」,自己拿款項去經營網購、轉投資,讓錢在這些投資人中間滾,還稱「我這樣的做法沒有錯。」

直到中院1月22日開庭時,李女改口「全部認罪」,坦言自己以團購、刷卡買黃金手法詐騙投資人1500多萬元,自己僅拿其中約2成做實際投資,其餘8成用於自身欠債、生活所需,也有對王家五口恐嚇迫使以房屋借貸取走176萬元。

被害人王家女婿也透過律師表示,希望法院就檢方求刑,判李女15年以上徒刑,讓她用長期服刑在有生之年完整的贖罪,他們不願意談和解。

由於李女羈押期屆滿,中院1月27日再開庭訊問,李女當庭表示,願以50萬元至60萬元交保並接受電子腳環監控,若法院認有羈押必要,她已認罪不會和共犯、證人串供,希望不禁止接見通信;李的辯護人說,李女家有5名子女,她無逃亡能力,請求具保或解禁。

中院審酌,李女犯嫌重大,被羈押前又無故拖延、規避檢警偵辦,就算她現認罪,也難保後續不會逃亡,且她在偵查時避重就輕,不能完全排除有串供可能,考量本案受害金額1500多萬元、被害人數多,仍認有羈押必要,裁定她自2月14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續予禁止接見通信。

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遇詐尋短,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女被起訴求刑15年,目前羈押中由臺中地院審理。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