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拖吊蟑螂」 交通部本月提定型化契約草案

「拖吊蟑螂」利用道路救援向民衆漫天喊價收費,引發衆怒,交通部上月宣佈訂定拖吊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合約揭露資訊。交通部昨表示,建議草案預計本月底前提出,最快四月邀地方政府研商凝聚共識。

交通部表示,「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內容」應明確訂定包含契約重要權益義務事項、違反契約法律效果、預付型交易的履約擔保,以及契約的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等九點內容。未來若違反法令,將以消保法要求限期改善,屆期不改正者可處三萬至卅萬元罰鍰,限期不改者可處五萬至五十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鬍廸琦說,拖吊車主要管理權責爲地方政府,交通部近日已發文提醒地方政府,針對消費者爭議要對拖吊業者進行約束。由於地方道路特性與國道、省道不同,有各自管理機制,交通部也會積極協助訂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胡廸琦說,國道曾發生幾次拖吊爭議,高公局已訂定相關三聯單及合約等完整機制,請高公局本月底前研擬建議草案,預估最快下月邀集地方政府、高公局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