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偷吃人妻「只能給我X」 綠帽尪崩潰求償結局曝

臺中一名人妻阿珠(化名)與一名從事防水工程的工人小偉(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不僅多次同遊、共處一室,更在LINE上傳送「好溼」、「只能給我插」、「這樣就可以做愛了?」等極度露骨的鹹溼對話。(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人妻阿珠(化名)與一名從事防水工程的工人小偉(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不僅多次同遊、共處一室,更在LINE上傳送「好溼」、「只能給我插」、「這樣就可以做愛了?」等極度露骨的鹹溼對話,甚至討論裝避孕器、離婚等事。人夫小強(化名)發現後身心受創,憤而向兩人提告求償60萬元。然而,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雖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卻認爲小強提出的「行房紀錄」等部分證據無法採用,最終僅判阿珠與小偉各賠15萬元,合計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人妻阿珠與丈夫小強於110年2月結婚,育有一子,但婚後感情不睦,分居長達2、3年。小強指控,阿珠於112年間出軌工人小偉,不僅被拍到親密挽手同遊一中街,更多次進出小偉租屋處。最關鍵的證據,是小強從阿珠手機中取得的LINE對話截圖,內容不堪入目。

根據判決書揭露的對話,小偉曾傳訊:「只能親我抱我給我插啊」、「像昨天那樣,然後就可以加快速度。」阿珠則迴應:「好溼」、「進來舒服的感覺」。兩人甚至詳細討論性行爲細節與避孕方式,小偉問:「你裝避孕器喔?」阿珠回:「對。」對話中也明確提到婚姻狀況,小偉問:「你什麼時候要跟他離婚?」阿珠則說:「年後看他到底籤不籤」、「可能對簿公堂上法院了」。

對此,小偉在法庭上辯稱,不知道阿珠已婚,兩人只是普通朋友。但法官根據上述對話,特別是提及「離婚」部分,直接打臉小偉的說法,認定他「已知悉阿珠爲有配偶之人」,其辯詞不足採信。

面對小強提告,阿珠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反控小強同樣對婚姻不忠,不僅手機裡存有前女友與其他不明女性在租屋處的照片,更下載多款交友軟體主動邀約女性。阿珠主張,小強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應與他的請求權抵銷。不過,法官認爲,阿珠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具體侵害事實或發生時間,因此「不足以認定小強構成侵權行爲」,抵銷抗辯不成立。

法院審理後認定,阿珠與小偉的親密對話內容,已明顯超越普通朋友社交分際,動搖了婚姻圓滿與安全的核心,確屬「情節重大」的侵害配偶權行爲,小強依法可求償。

然而,在酌定精神慰撫金時,法官考量了雙方身分、經濟能力與侵害程度。小強從事營造業,月收入高達約16萬元;阿珠從事服務業,月薪3.6萬元;小偉做防水零工,日薪約1600元,工作不穩且未婚。

法官認爲,小強請求每人賠償30萬元「過高」,經審酌一切情狀後,認爲各賠15萬元「方屬允洽」。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