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大學校務會議學生佔比 教育部擬以8分之1為底線、學校彈性辦理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審查「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部次長朱俊彰列席備詢。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今召開教育文化委員會,由教育部針對大學法修正案接受備詢。學生團體、立委近年訴求放寬校務會議學生席次佔比,希望打破20年來10分之1的天花板。常務次長朱俊彰受訪時表示,部分大學建議可放寬至8分之1,但仍跟學生期望的4分之1、5分之1有落差,學校建議,其間的落差也許能讓各校因地制宜、彈性處理。
朱俊彰指出,欲放寬學生校務會議代表席次佔比,但大學關心學生出席率以及是否能真正參與,如有些學校學生參與率不高,若將席次佔比提升,可能沒有這麼多人能推派,又若推派人數不足,會議是否真能順利進行,都是現實上可能遇到的問題。
朱俊彰說,有些學校確實走得較快,如政大已將學生席次放寬至8分之1,但與學生的訴求還是有落差。因此大學端也建議,應該先理解各校的差異性,大學可視自身狀況、差異,跟學生討論後彈性處理,而非鐵板一塊,「目前學校的期待是這樣。」
朱俊彰也說,目前已有數個委員提出草案版本,但大學端希望於大學校長會議上再行討論、提出共識,也許不一定跟學生、教育團體的期望相同,但教育部還要協助找出最大公約數,都需要時間處理。2月即將進入下個會期,最快也要下個會期纔有辦法提出部版草案。
民進黨籍立委張雅琳表示,學校確實也反映,學生的想法多少有些窒礙難行,因實務上很難找到這麼多學生參與校務會議;但很多學生也提到,學校很多會議都在期中、期末考時召開,增加參與的障礙,屆時也希望於大學校長會議上討論,讓學生有更多參與的機會。
民進黨籍立委範雲則說,外界都說學生還不成熟、不愛開會,但綜觀歐洲,荷蘭大學法即規定,大學理事會學生代表、職員代表各佔5成;歐洲新興民主國家如愛沙尼亞學生代表也有2成佔比,捷克則是3至5成。
範雲指出,反觀臺灣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席次10分之1幾乎一直是各校天花板,連學生想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都沒辦法,再者,校長人馬也是教師代表的情況也屢見不鮮,恐無法落實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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