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腸癌患者用藥限制 3款藥物可嘉惠1548人每年約可省92至240萬
衛福部健保署今年2月月1日放寬給付含cetuximab及含panitumumab成分藥品於第一線治療;3月1日起,針對BRAF V600E突變的腸癌患者,新增給付cetuximab雙標靶用藥。聯合報系資料照
直腸結腸癌長年爲國人十大死因之一,爲進一步精準治療改善醫療照護,考量大腸癌病人在治療過程中的持續用藥需求,衛福部健保署去年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通過藥物給付限制,今年2月月1日放寬給付含cetuximab及含panitumumab成分藥品於第一線治療;3月1日起,針對BRAF V600E突變的腸癌患者,新增給付cetuximab雙標靶用藥,預估3款藥物讓1548人受惠。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參議張惠萍說明,由於隨着大腸癌治療臨牀經驗積累及新藥研發,治療模式趨勢逐漸由固定療程轉向根據病情進展進行個別化調整,同時考量大腸癌病人在治療過程中的持續用藥需求,共擬會議去年同意修訂2項標靶藥物於第一線治療的給付療程限制。2月1日放寬給付含cetuximab及含panitumumab成分藥品於第一線治療,取消療程給付限制,以符合國際治療趨勢,也減輕病人經濟負擔,提升整體治療彈性及效果。
張惠萍說,針對具有BRAF V600E突變的大腸癌病人,於共擬會議通過同意含encorafenib新成分新藥與含cetuximab成分藥品並用作爲第二線雙標靶治療組合,此爲首個給付於具有BRAF V600E突變藥物。相較於現有標準療法,能延長無惡化存活期2.8個月及整體存活期3.4個月,預計最快可於3月1日生效。
張惠萍表示,預估3種藥物可嘉惠1548名病人,並挹注年藥費約4.6億元,每位病人每年約可節省92萬元至240萬元,大幅降低病人負擔。
健保署長陳亮妤表示,爲持續照護癌症病友,秉持實證醫學與成本效益原則,逐步接軌國際治療指引,積極納入新藥給付,亦透過Power BI儀表板整合篩檢與就醫資料,監測個案就醫歷程,並提醒院所未即時確診、未治療個案名單,輔導院所精準「追陽」。
以2024年爲例,大腸癌篩陽個案有78%即時進行大腸鏡檢查、疑似癌前病變或癌症個案有91%已接受治療。顯示健保署有效串聯篩檢與後續照護,促使確診期別前移,強化預防醫學與生活型態管理,提升大腸癌病友獲得全程連續性照護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