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AI大增跳電 經部強制5MW以上資料中心能耗不可超標

經濟部4日公告能源修法,明定未來用電5MW以上的超大型與主機代管資料中心,需提出能源使用說明書送審,超過能耗標準不予設置。圖爲國外資料中心機房。(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因應AI攀升電網跳電風險,經濟部今(4)日公告能源修法,明定未來用電5MW以上的超大型資料中心與主機代管資料中心,在新設或擴建階段,需提出能源使用說明書送審,其電力使用效率(PUE)指標不可超過1.3、1.4,否則不覈准開發案,明天上路。

除了未來新進入雲端資料中心業者要納管,現行Google、微軟、亞馬遜等資料中心、三大電信公司等主機代管業,如要擴建機房也都得申請覈准。

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表示,爲了讓資料中心採用最佳技術、優化節能,提升能效。乃修正《能源開發與使用評估準則》等三項子法。要求5MW以上大型資料中心、主機代管業者,新建或擴廠前要提出能源使用說明書,把先期規劃送審。

去年8月,臺電已不核供桃園以北用電5MW以上資料中心用電計劃書,今天能源署等於再祭出第二關,把關業者的能源效率。臺電董事長曾文生曾說,5MW相當於2500個家庭或上千人的商辦大樓用電,考量電網均衡,希望能到電網比較不壅塞地方設置。

「主機代管資料中心」爲提供專業機房給企業伺服器、網路設備租用,目前中華電信、遠傳、臺灣大哥大都有經營,還有一些第三方數據中心服務商。至於IDC資料中心,三大CSP(雲端服務供應商)Google、微軟、亞馬遜等都已在臺灣落地,另外還有輝達的數據中心超級電腦「Taipei-1」。

能源署表示,本次修法以5MW爲標準,是參考歐盟資料中心能源效率準則規範,以及國內專家諮詢及座談意見。在製程技術上訂出資訊設備選用、軟體服務配置、資料管理、冷卻系統、電力系統、能源監控及管理、整體能效等七大檢核項目。

同時設置電力使用效率(PUE)指標爲審覈標準,超大型資料中心不超過 1.3、主機代管資料中心不超過 1.4,在這數字以上將不通過開發案。

PUE是計算資料中心節能省電的標準,把「總用電量」除以「供應IT設備的電量」,PUE值越低,代表機房電力消耗更少,理想值爲 1,但機房除運算外,還需要大量電力提供冷卻,實務上難達理想值。

能源署強調,新法不溯及既往,因此Google、中華電信等機房不必重新送審,但未來如有新建,或是擴建,就要依規定提交能說書。至於大型開發案需先向臺電申請用電計劃核供,這部分沒變,到第二關能說書審查時,一樣要檢附臺電核供許可,主管機會也會參考臺電審查意見。

至於PUE值設定1.3、1.4,是否過於寬鬆?臺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五所所張陳詩豪認爲不會,主機代管業者有表明到1.4就「感覺吃力」,已對客戶的運算能力有影響。未來臺灣實施強制審查制後,可讓在臺資料中心能耗效率不輸國際水準。

一位電力業者說明,5MW用配電等級饋線,相當一條普高1萬1伏特線路佔滿,如果是資料中心,更會到10、20、30MW,用電量可觀,因此臺電會視電網餘裕度核供。若不做管制,資料中心將會搶佔電網饋線,「排擠」其他用電,這次經濟部強制納管能源效率同樣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