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從政治擴展至法理鬥爭
(圖/本報系資料照)
9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工作報告中指出,「深化反顛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鬥爭,推進反恐維穩法治化常態化。貫徹《反分裂國家法》,嚴懲臺獨頑固分子。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明確點名八旗文化總編輯李延賀(富察),因其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已依法定罪判刑。
無獨有偶,同樣在該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工作報告中也指出,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顯見兩高對於堅決打擊臺獨的決心與行動,正好與政府工作報告的內容一致。
首先,從這兩個報告來看,同樣都是軟硬兩手,軟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部分提到要保護港澳臺同胞的合法權益。硬的是貫徹《反分裂國家法》,嚴懲臺獨頑固分子。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上,指出要保障港澳臺同胞、支援福建、廣東等地檢察機關加強對臺司法互助聯絡視窗建設。但對於大陸當局認定的臺獨犯罪行爲不只長臂管轄,還終生追責,沒有模糊空間。
其次,這兩份報告與大陸對臺工作報告、政協工作報告、政府工作報告都是一脈相承,法律文字規定得清清楚楚,沒有模糊的空間。
再者,最近大陸國安電影《驚蟄無聲》已開始上映,透露出大陸當局對於反分裂和違法行爲的追究決心,未來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與財力是可以預見的。
當全國人大與兩高在同一場會議上集中釋放涉臺信息,可看出大陸展現「依法反獨促統」已不只是言語,法律底線清楚可見,司法舉措的全面打擊將使未來兩岸在法律行爲上產生對撞。
陸方依法反獨與融合發展兩手並行,既畫出紅線,也表現出綠線,具有明確的法理示警作用與指標意義。值得玩味的是指出,對「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進行定罪判刑,這等於是將《反分裂國家法》及相關刑事法律落實爲具體裁判的指標案例,並向外界釋放「執法必嚴」的訊號。
眼前北京當局正將臺海鬥爭從單純的軍事、政治層面,進一步擴展至「法理鬥爭」。透過司法報告的形式,常態、制度化對臺獨活動進行法律懲處。對臺灣來說,這類立法與司法宣示在實務上被用於擴張涉臺案件的長臂管轄權,強化其在國際與跨境場景下對涉臺事務的法律干預能力。
無論如何,今年兩高工作報告對臺的意義在於司法實務化,已經不只停留在過去的政治宣示,現今已轉向透過具體判刑案例來表達大陸當局的法律權威,並清楚闡釋其法理基礎與司法管轄權,值得賴政府重視。(作者爲中國文化大學國發大陸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