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公播若成趨勢 法界憂鏡頭下審判失真
柯文哲案審理與宣判庭公開播送,由於是事實審首次法庭實況,公播一天後相關社羣反應偏向正面評價,後續影響難估。法界人士認爲,法庭公播如成爲未來趨勢,審判結果是否因當事人皆處於鏡頭壓力下而失真,頗值得憂心。
司法院官員指出,當初法庭公播在立法院司法及法治委員會討論時,藍白均未要求「直播」,而是聚焦於「公播」,最終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條文草案,也是民衆黨提出的版本。
法界人士說,職業法官聽訟後對案件作出的判決,經過法庭實況公播後,國人可以自行判斷判決是否合理或正確,不過,有沒有人會因政治立場不同而擷圖改作誤導判決真意、傷害司法信任度,要再觀察。而過去常聽到被告或律師說司法不公,審判公開播送是讓民衆瞭解司法程序如何進行,不失爲法治教育的一種,不過,法庭公播不是目前司法最爲人詬病之處,檢察官被質疑受政黨影響選擇性辦案,就不是審判公播可以解決的問題。
北部一名檢察官說,柯文哲是知名度高的被告,不在意別人知道有案在身,但網路公播的範圍是全世界,將其他默默無聞的被告受審過程向全世界公開,有無過度侵犯被告人權的問題?有無與現行給予更生人教化的刑事政策違背?是可討論的細節。
有法官表示,矚目案件適度公開可滿足人民知的權益,不必透過轉述瞭解法庭動態,但法庭公播無論法官、檢察官或當事人都承受一定壓力,是否平常心行使職權及陳述?都會影響判決結果。
司法院官員說,法庭公播有諸多疑慮,包括當事人隱私權、降低證人及鑑定人作證意願,尤其是無法排除妨害公正審判的疑慮,司法院始終反對法庭內容公開播送,因此未提出院版修正草案。
他認爲,如今自媒體短影音盛行,重製技術簡易普及,法庭公播的影音內容極易被斷章取義、有目的性的利用,進而影響輿論危及公平透明審判,因此司法院目前並無擴大適用公播的規劃,而柯案爲公播首例,司法院也會蒐集並研究相關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