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回「你們集團很大」 三地董座一夜籌齊2.2億現金聲請交保

高雄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被控透過灌水工程款等方式,從光電場工程款、開發費收取回扣,不法金額估3億5084萬元,高雄地檢署依特別背信、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鍾嘉村;收押中的鐘嘉村昨傍晚移審法院,因短時間籌不出2.2億元,法官最後裁定羈押,今早家屬已湊齊現金,一早就具狀聲請交保,能否重獲自由等候法官裁定。

鍾嘉村計劃在屏東獅子鄉、車城鄉開發太陽能光電場,由旗下北基國際百分之百持股的三地能源與開陽能源合作,三地、開陽兩公司分別以51%、49%持股合資成立合豐能源。

2019年4月間,合豐公司向鍾嘉村承租土地,並申請電業籌設許可,接着跟開陽能源簽訂工程、採購及施工統包合約,開陽則需支付每千瓦5000元開發費給合豐能源公司,事後該開發費透過假合約,匯款至鍾嘉村實際掌控的尚發公司。

另外再透過灌水工程款,將光電場開發案層層轉包,中間差額則作爲回扣放入鍾嘉村口袋,檢調估不法金額約3.5億元。

鍾嘉村10月被拘提後聲押至今,昨起訴移審法院,檢辯雙方針對是否續押、交保激辯,檢方認爲若要交保,扣除他已繳回1.2億元不法所得,保釋金不可低於2.2億元。

庭審期間,法官問鍾嘉村2.2億元交保有無問題,但鍾嘉村喊話「資金有困難,籌不出來,希望可以降低一點,我身體狀況很不好,不要再押了」。

但承審法官陳川傑堅持,認爲當初鍾嘉村被裁定2000萬元交保時,二審就認爲金額太低,對他完全無壓力,「三地集團很大,買得起乖乖,高雄客運,相信有足夠財力」。

最後裁定鍾嘉村羈押不禁見,今早鍾嘉村家屬已籌集逾2億元現金,一早就遞狀向法院聲請交保,預計下午結果就會出爐,能否重獲自由待法官裁定。

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涉案後一度獲得2000萬元交保,後由法院更裁羈押,昨移審後爭取交保失敗,法官裁定羈押,今早鍾嘉村已由律師遞狀聲請交保。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