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惹怒!小黃運將踹警車秒變現行犯 下場慘了
桃園警方巡邏發現一名51歲楊姓計程車司機,行經三民路三段、中山路口時違規左轉,當場遭景福派出所員警攔下。(圖/簡銘柱翻攝)
昨(26)日晚間11點35分左右,桃園警方巡邏發現一名51歲楊姓計程車司機,行經三民路三段、中山路口時違規左轉,當場遭景福派出所員警攔下。
盤查過程中,員警聞到楊男身上飄出酒味,經實施酒測,數值爲0.07毫克,雖未超過0.15毫克的取締標準,但仍有酒精反應。員警好言相勸,要他趕快回家休息,別再開車,同時也針對違規左轉行爲開出罰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款,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沒想到,楊男一聽到要被罰,瞬間情緒失控,反過來責怪員警「害他」,接着竟當街飛踢警用機車,當場把機車踹倒、造成毀損。員警見狀立刻將人制伏,這下不只是交通違規,直接升級爲刑事案件。
警方表示,楊男失控踹車的行爲,已涉及妨害公務及毀損公物,全案依法移送偵辦。只能說,本來一張罰單能了事,偏偏要「腳癢」踹警車,這下恐怕得吃上官司,划得來嗎?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