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被當崩潰!男大生怒告學校「200萬國賠」結局曝

二科被當崩潰,男大生怒告學校求償200萬國賠。(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嘉義一間國立大學特殊教育系的男大生阿偉(化名),因不滿兩門專業學科不及格,認爲任課教授濫用權限、同儕評分存在偏見,憤而要求校方給付200萬元國家賠償,並在官網首頁公開判決書。嘉義地方法院審結,認成教師打成績有其專業性,不符霸凌要件,且校方處理程序無違失,駁回阿偉的聲請。

判決書指出,阿偉主張自己在113學年度第2學期有請假紀錄,但都在校規合法範圍內,可任課教師將請假次數納入評分扣分,加上「缺席逾五次即當」的規定,讓他感到被「一事兩罰」;且課堂上採取同儕評分,在欠缺明確評分規準、無去識別化與申覆機制下,他修習的「特殊教育班級實務」與「個別化教育計劃」兩科慘遭滑鐵盧,成績不及格,教師也拒絕給予任何替代作業或分流處置。

阿偉認爲,這二科成績不及格是教授對他的霸凌,遂向校方提出申訴,過程中又發生系主任疑似將他的個資外泄給嬸嬸的插曲。他控訴,以上種種令其陷入「自殺通報」等級的精神折磨,因此要求校方給予20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要求將國家賠償判決書全文,包含當事人、案由、主文、事實及理由,刊登在學校官網首頁顯著位置,刊登期間不得少於連續30日。

校方表示,接獲檢舉後,隨即依規定組成審查小組開會,並於法定20個工作日內決議不受理,強調阿偉所指控的事項,經審查後認定與霸凌的故意性構成要件不符,審查小組組成及審議流程均合規定,也有告知阿偉相關救濟途徑,並無行政吃案或包庇情事,至於阿偉所稱「系統性吃案」、「體制性絞殺」等情緒性用語指摘,也沒提出任何證明。

法院認爲,學生成績不及格與法律定義的「霸凌」範疇並不相符,且行政機關或教育機構在處理極具專業性的事務,如考試評分、環評等時享有判斷餘地,法院原則上應予以尊重,除非有顯著的濫用權限或違反比例原則。法官認爲,阿偉無法證明老師有對他涉霸凌行爲,校方對其所提出的霸凌申訴,處置亦無任何違失,認爲其請求校方200萬損害賠償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