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喝水」詐團車手1個月騙35人!拐走201萬 合計判刑逾47年

▲彰化警方逮捕車手。(示意圖/資料照,警方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短短一個多月內,涉嫌以「假網拍」、「假投資」等手法,詐騙至少35名被害人,總金額201萬餘元。檢方原起訴35次犯行,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中33次詐欺犯行明確,雖已繳回2%佣金報酬,仍將他判處合計47年10個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陳男於2024年8月8日,加入由林、莊及通訊軟體Telegram暱稱「多喝水」等人所屬的詐欺集團擔任「車手」工作,負責持人頭帳戶金融卡,至自動櫃員機(ATM)提領被害人遭詐騙的款項,再將現金放置於指定地點或交付給上手成員,藉此製造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每成功提領一筆款項,可直接從中抽取2%作爲個人報酬。

該詐騙集團主要採用「假網拍購物」及「假投資」兩大手法行騙。在「假網拍」模式中,成員會先在Facebook、旋轉拍賣、露天等社羣或拍賣平臺,鎖定販售動漫公仔、演唱會門票、3C產品等商品的賣家。

▲警方逮捕陳姓車手查獲相關詐騙金額。(示意圖/資料照,警方提供)

接着,佯裝成買家以「賣場設定錯誤」、「帳戶未認證遭凍結」、「需簽署交易保障協議」等話術,要求賣家點擊假連結,與僞裝的「客服人員」聯繫,再誘導其操作ATM進行所謂的「認證」、「開通」或「解鎖」,實則進行匯款詐騙。此外,亦有「假貸款」手法,以代辦貸款爲由騙取被害人金融卡;以及「假中獎」手法,佯稱中獎但須先支付費用。

法院審理,共有35名被害人受騙,其中有2案則分別因案件已由雲林地檢提起公訴及另一案則因事證不足判無罪,受害者遍佈全臺,單一被害人被騙金額從最低新臺幣2,000元到最高15萬元不等,詐騙總金額高達201萬6,109元。

量刑上,法官審酌,被告在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過程中,對於擔任車手、提領款項等主要犯罪事實均坦承不諱。不過因其爲酒駕累犯,本應加重其刑。

但因其在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犯罪,且已在另案自動繳回全部報酬,符合修正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減刑規定,故依法先加後減。法院針對這33項罪名,分別宣告1年1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若將所有宣告刑期共爲47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