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採購的彈藥與自制價差三倍? 顧立雄解釋緣由:別混淆了

國防部長顧立雄今(12)日受訪表示,臺美合作生產的子彈,我國僅負責彈殼跟彈頭的組裝,而軍備局提供給陸軍的自制子彈價格爲16元,對外採購的單價爲15.53元,兩者價格不能相比。(黃敬文攝)

國防部以總價15億582萬元,對外採購7600萬發子彈,去年底開標,不過子彈單價引起在野立委質疑明明可自制,卻以超過3倍的價差對外採購;國防部長顧立雄今(12)日受訪表示,臺美合作生產的子彈,我國僅負責彈殼跟彈頭的組裝,而軍備局提供給陸軍的自制子彈價格爲16元,對外採購的單價爲15.53元,兩者價格不能相比。

顧立雄表示,這個臺美合作生產合約最早是民國94年,第二份合約是民國101年,這部分生產的子彈跟我國軍備局全部自制的子彈的不一樣,因爲合作生產的彈藥的發射藥、底火還有包材以及運輸都是由美方提供,所以我方只負責其中彈殼、彈頭以及組裝而已。

他說,所以這部分的合約是按照臺美之間的合作機制所制定,因此跟我們全彈製作的價格不一樣,目前軍備局提供給陸軍的子彈大概是16元,而現在對外採購的標價是15.53元,所以這兩個是不能做相比的。

顧立雄強調,一個是從底火、發射藥整體都是我方製作,另一個是由美方提供相關的發射藥跟底火,所以可能不要把這兩個事情做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