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新局長看這!北市警M-Police當Google搜個資 未成年照查55次

▲把警政系統當Google?北市警狂查身分證、車籍。(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一名派出所員警利用職務權限,把警用M-Police系統當成私人查詢工具,多次登入系統查詢民衆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車籍資料,還刻意填寫不實查詢事由掩飾紀錄,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準公文書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士林地院今(6)日開庭,該名警當庭坦承犯行,希望法院從輕量刑。

被告原任職北市警局某分局派出所,明知內政部警政署設置的M-Police整合查詢系統、公路監理電子閘門、車籍資訊、e化失車及刑案資訊等系統,僅能在「執行公務必要範圍」內查詢使用,不得任意蒐集、利用或泄漏他人個資,卻仍多次擅自查詢特定民衆資料,內容涵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及汽機車車籍紀錄等個人資料。

令人傻眼的是,該名員警不僅亂查,還刻意「包裝成公務需求」企圖掩飾。據督察室追查,他曾於2021年3月30日凌晨0時57分操作M-Police系統查詢身分證字號,並在工作紀錄簿登載查詢理由爲「受理詐欺案1件、拾得物1件」;同年2021年4月15日中午12時21分再度查詢時,則改填「協助強制就醫、處理爲民服務、車禍1件」等理由,但查詢內容卻是未成年少年的身分證資料。

不僅如此,他於2023年2月14日晚上9時45分,同樣透過M-Police查詢未成年人身分證字號,登載理由竟寫成「舉發交通違規2件」,企圖讓查詢行爲看似與勤務相關。

更離譜的是,有些查詢紀錄甚至連理由都懶得編。舉例而言,被告於2023年9月15日凌晨2時13分及同年2023年10月27日晚上8時1分,多次查詢他人身分證字號,查詢事由欄竟直接登載「無」,完全未附任何公務必要性。

此外,他還被查出曾於2023年4月19日、7月14日、8月1日、9月2日、9月10日及9月24日等多個時段,反覆查詢同一名未成年少年的身分證字號,查詢次數更高達數十次,部分紀錄仍登載「無」,部分則刻意填上「處理110案件」等內容,甚至在2023年9月10日清晨5時35分登載「酒醉女乘客叫不醒、計程車司機需協助」等看似勤務紀錄的內容,但查詢行爲仍遭認定與公務無關。

檢方認爲,被告甚至爲了取得資料,還佯稱公務需要,要求不知情的交通分隊員警及派出所同仁協助代查。像是在2023年10月6日凌晨0時12分,被告就要求不知情同仁輸入身分證字號查詢,並在登載事由欄寫上「確認是否爲通緝犯」,但實際查詢對象同樣爲未成年人。

據統計,該名警員至少查詢個資55次,且多數查詢對象爲未成年人,行爲已嚴重侵害民衆個資權益,並足以損害警政署系統管理正確性。

檢方因此依刑法第213條準公文書登載不實罪,以及違反個資法第19條、第41條、第44條等規定提起公訴,認定其屬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非法蒐集個資,並依刑法第134條加重其刑;其中部分行爲另涉及想像競合與接續犯,請法院依法論處。

士林地院今開庭審理時,被告未委任律師,當庭坦承犯行,表示願意負責並希望獲得從輕量刑。法官審酌後,諭知本案改以簡易判決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