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男大生偷走學姊愛貓狠摔虐死 雙手抓痕染血喊:我斷片了

▲新北淡水區李姓男子偷走學姊愛貓並虐死。(資料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有夠狠!新北淡水某大學李姓男子潛入學姊租屋處偷走其飼養黑貓帶回住處,認爲貓咪作亂後失控施暴,緊抓腹部並摔擲致死。動物法醫解剖認黑貓頭蓋骨嚴重破裂、顱內大量出血爲致命傷。李男辯稱酒醉斷片,檢警不採信。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故意傷害致動物死亡罪起訴。

李男與王女同爲新北市淡水某大學學生,2人是學姊、學弟關係。2023年12月8日下午,李男見王女熟睡,竟擅自潛入她的租屋處,將黑貓以棉被包裹後帶回自己住處。

返家後,李男認爲黑貓在屋內「作亂」,一時盛怒,竟基於毀損他人動產及傷害動物的犯意,持續緊抓黑貓腹部不放,直到貓咪無法再掙扎,還將牠往外丟摔,最終造成黑貓死亡。

▼新北男大生偷走學姊愛貓「帶回房間虐殺」滿手抓痕染血。(資料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學姊當時在房內聽見物品撞擊聲與貓咪淒厲慘叫,察覺不對勁後查看,發現黑貓不見,立刻詢問李男並調閱監視器畫面,這才赫然發現愛貓被學弟帶走,隨即報警處理。

警方循線前往李男租屋處,發現屋內與李男雙手均有明顯血跡,黑貓則被裝進塑膠袋內。面對警詢與檢察官偵訊,李男辯稱當時喝酒「喝到斷片」,對施暴過程毫無印象,只記得「回神時黑貓已經死在自己手上」,還稱不知道手上的血是掐死或摔死黑貓所造成。

不過,檢察官根據現場血跡、監視器畫面及動物法醫鑑定結果,認定李男說法不足採信。解剖報告顯示,黑貓頭蓋骨嚴重破裂,顱內大量出血,爲致命傷勢,研判遭到外力重擊與擠壓所致,與李男供述的「無意識狀態」不符。

檢方認定,李男行爲已構成《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故意傷害致動物死亡罪」,依法提起公訴。至於他同時涉犯的毀損罪部分,因學姊已撤回告訴,檢方未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