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男持槍跳進泳池對2童扣板機 主動請求禁見「靜一靜」再押3月

▲臺中一名陳男10月持槍跳進泳池對孩童扣板機,好險槍枝沒擊發,被依殺人未遂起訴。(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陳男今年國慶日吸毒吸到神智不清,持已填裝子彈槍枝跳進西屯一家游泳池裡,再對教練、2名孩童扣板機,好險子彈沒有擊發,檢方調查後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陳男,今日移審法院,陳男主動告訴法官,希望能羈押禁見好讓自己「靜一靜」,法院也才準羈押3月。

檢警查,陳男(29歲)10月10日傍晚,跑到西屯區光明路一間游泳學校,先是拿着已填裝子彈的手槍、子彈闖進辦公區域,一名黃姓主管急忙走避,陳男又跑到泳池內,跳下水後,朝一名葉姓教練,一對年僅7歲左右小兄妹扣下板機,所幸陳男槍枝不明原因並未擊發,沒有釀成憾事,但陳男不罷休,又不斷拉動手槍滑套,往葉姓教練跟女童方向走去,不斷揮舞手槍、拉動滑套,跟在教練與女童後面,涉嫌恐嚇。

▲▼陳男當時在現場大鬧,多人受到嚴重驚嚇。(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陳男離開泳池後,跑到泳池停車場,用手槍朝一名蔡女之轎車前擋風玻璃敲擊,導致車上一對母女受到嚴重驚嚇。好險員警火速到場,並持槍喝斥陳男就範,纔沒有更多人受害。

警方隨後在陳男身上、住處被搜出大量毒咖啡包、43發子彈以及空彈殼1顆。陳也坦承,犯案前因爲一口氣喝了20包毒咖啡包,纔會沒有意識,也無法控制身體,否認殺人與恐嚇犯意。

▲▼陳男持有高達43發子彈、大量毒咖啡包。(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中院審酌,陳男涉犯對未滿7歲之人殺人未遂罪、殺人未遂、恐嚇危安、槍砲等罪,爲5年以上重罪。考量被害人明確表明,害怕遭到尋仇,希望對身份保密,陳男嚴重影響公衆秩序與社會安寧。

被告當庭跟法官表示,希望能裁定收押禁見讓他靜一靜,法官認爲有相當理由認定陳男有逃亡之虞,可能影響證人證詞之虞,審酌被告犯案情節、手段,認定本件有羈押原因與必要性,12月3日起羈押禁見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