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遇行車糾紛「當場被逮」 4犯男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駕駛阿茂(化名)先前有3次毒駕紀錄,今年1月他第4次毒駕上路,結果與其他駕駛發生行車糾紛,警方獲報到場處理,當場抓包他毒駕。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法判處阿茂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阿茂第4次被查獲毒駕。(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茂明知毒駕對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皆具有高度危險性,仍在今年1月間於住處吸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接着開車上路;隔天他在新北市某路口與其他駕駛發生行車糾紛,警方獲報到場處理,當場扣得2包甲基安非他命、吸食器、電子煙彈等物品。

阿茂同意接受採集尿液檢驗,送驗結果安非他命與甲基安非他命濃度分別爲17480ng/mL、146280ng/mL,均呈現陽性反應。檢方認爲,阿茂先前已有3次毒駕紀錄,本案是第4次,他一犯再犯,顯然欠缺反省自制能力,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新北地院法官表示,阿茂明知毒駕的危險,仍在施用毒品後開車上路,行爲確實不妥,考量到他的前科紀錄、犯後坦承犯行的態度,最終依犯尿液所含毒品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