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是否請廠商代刀?臺中榮總女主任再否認:僅是器材修理
臺中榮總3名醫師遭投訴放任無醫師資格的醫材商進入手術室動手術。圖/取自臺中榮總網站
臺中榮總3名醫師遭投訴放任無醫師資格的醫材商進入手術室動手術,因最近有新的影片流出,顯示確有廠商進入手術室並接觸器材,臺中市衛生局今再次前往臺中榮總,進一步就新影片內容約談影片中的女醫師、微創性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鬱。據瞭解,她在約談中仍否認不法,表示並未由醫材商代刀,而是在「修理」器材,全案將交由檢察官進一步釐清。
據瞭解,臺中榮總原本給衛福部的報告,都稱「醫療廠商沒有執行手術」也謹對3醫師各予以申誡1次處分,但在新影片流出後,已加嚴處分,同時停止3人的手術業務。臺中市衛生局人員上午前往中榮,就影片中顯示疑有醫材商接觸儀器的手術約談鄭文鬱,她在前一次衛生局的約談時,和另兩名醫師都否認把手術交由醫材商代刀。
衛生局今同時也約詢了負責院內調查的副院長李政鴻,李政鴻表示,因案件仍有疑慮,且3名醫師都否認有代刀情形,所以院內的調查還會持續進行。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本案於獲報後即已依權責啓動行政調查程序,並就疑涉密醫相關情事於1月7日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後續若查證屬實涉及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行爲,涉及「密醫」刑事責任部分,將檢具相關事證移請地檢署一併偵辦。另醫師若容留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行爲,可依「醫師法」第28條之4規定,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有關醫院管理問題,若涉及違反醫療技術、醫療器材操作人員資格、條件等應遵行事項,將依醫療法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嚴正強調,醫事器材廠商進入手術室僅限於儀器使用諮詢,嚴禁任何接觸病人或代爲執行醫療程序的行爲。重申對醫療不法行爲採取「零容忍」態度,必定依法嚴查、絕不寬貸,全力捍衛市民就醫安全與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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