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男擦撞路邊警車肇逃 10分鐘後落網坦承犯行
彰化縣劉姓男子吸食依託咪酯後駕車外出,先擦撞停在路邊的警察巡邏車,後被警攔查,查扣他車上吸毒用器,經警採集尿液送驗呈陽性反應。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判處有期徒刑2月。
判決書指出,劉男今年6月28日晚間在花壇鄉住處施用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一個半小時後駕車前往彰化市,不慎擦撞停在路邊的警察巡邏車,劉男連忙駛離現場,車內員警呼叫救線上警網,10分鐘後被巡邏員警攔查,在他車上查扣依託咪酯煙彈5個、依託咪酯空倉彈3個、電子煙主機2個、香料油1瓶、玻璃球1組和鏟管1支。
劉男被帶回派出所詢問時坦承犯行,同意採檢尿液,結果呈依託咪酯陽性反應,濃度已達行政院公告的品項濃度值近4倍,警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移送偵辦。
彰化地院審酌,劉男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自述的智識程度、職業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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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毒駕劉男有期徒刑2月。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