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鄰居「柯基犬」照諷柯文哲被羈押 違反著作權法判刑4月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羈押禁見,吳姓女子盜用鄭姓女子貼在臉書上飼養的柯基犬照片重製,貼在柯文哲羈押新聞報導下,臺北地院認爲,吳女讓人把柯基犬與羈押的嫌犯聯想在一起,依違反著作權法判吳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鄭女另對吳女提附帶民事求償30萬元,法官判決吳女應賠鄭女5000元,刑事、民事2起官司可上訴。

吳女、鄭女是臺北市某社宅的住戶,相處不睦,社宅社團870人的羣組有人張貼「快訊/柯文哲遭收押禁見」的新聞後,吳女下載鄭女的柯基犬照片,在上方加註「柯基」2字,並在左邊放雞、鴨的圖片,還在下方寫「柯的律師一定會馬上提出抗告的」,鄭女提告,吳女被訴。

吳女坦承柯基犬是從鄭女的臉書下載重製,否認侵害著作權。吳女辯稱,她沒有營利,主要是透過時事討論來活絡鄰居感情,且侵害法益輕微,沒有實質違法性等。

不過,法官審理認爲,吳女重製照片應是意在以「柯基」表示「柯文哲遭羈押」之意,一般社會大衆對於有人遭羈押,會認知是因犯刑案嫌疑重大,非榮耀之事,可引起負面聯想,因此,吳女於主觀上有醜化鄭女的目的,使鄰居聯想到飼主可能品行不端。

判決書指出,吳女將整隻狗貼在社團羣組中,重製的著作與原作相比比例甚高,並非合理使用,對鄭女著作權與名譽權的侵害程度不輕,審酌吳女不尊重他人著作權、犯後始終否認犯罪等,依法判決。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曾因京華城案遭羈押。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