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毆打網紅陳沂!施暴者未到案遭通緝 接應者傷害罪判刑9月
網紅陳沂。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網紅陳沂2024年2月在臺北市住處附近遭黃姓男子埋伏、毆打,導致耳部受傷流血,檢警偵辦,黃未到案被通緝,負責接應的周姓男子依傷害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天判周有期徒刑9月。可上訴。
檢方查出,2024年2月5日凌晨3時,黃、周在陳沂臺北市八德路住處周邊徘徊,2人當日從上午9時埋伏到下午4時,發現陳沂身影后,一路尾隨陳沂至長安東路後,黃當街以IPHONE手機攻擊陳沂的頭部,再以手腳進行踹打,導致陳沂頭部受鈍挫傷、雙耳受擦挫傷,黃逞兇後與周駕車逃離現場。
檢警接獲報案,先後拘提黃、周2人到案,黃辯稱,因陳沂像他的女網友而犯案,檢察官訊後分別諭令2人各以5萬元交保,偵查中黃因傳、拘無着被髮布通緝,周則依共同犯傷害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