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育嬰假將上路 給薪、年資計算僱主疑問一次看

彈性育嬰假將上路。示意圖。記者陳正興/攝影

彈性育嬰假明年元旦上路,受僱者可以「日」請休育嬰留停,僱主也有獎勵,但僱主可能對受僱者的薪資、年資以及特休計算有疑惑,中央社整理QA一次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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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讓育嬰假更具彈性,明年元旦起,受僱者需要育嬰留職停薪可以「日」爲單位請彈性育嬰假,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中,有30天額度,盼讓新手爸媽在幼兒有臨時突發狀況時可運用。而僱主若讓受僱者請單日育嬰留停,更可獲得獎勵金。

不過,受僱者申請單日育嬰假也攸關薪資、年資、特休以及年終獎金髮放等,中央社整理相關QA爲僱主解答。

Q: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僱主是否需要給薪?有津貼嗎?

A:育嬰留職停薪是勞僱雙方合意暫時停止勞動契約,受僱者依法無出勤義務,僱主不須給付工資,但以日申請性質上仍爲育嬰留停,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停「津貼」與「薪資補助」,合計8成平均月投保薪資,最長髮給6個月,將依比例發給。

Q:育嬰留職停薪年資如何計算?是否會影響特休?

A: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勞僱雙方另有約定外,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由於特休是以受僱者在職期間爲計算,因此也會並同調整。

舉例來說,受僱者小羊1月1日到職,因爲請了10天育嬰留停,因此他要工作到隔年1月10日,纔算年資滿1年,1月11日開始才能享有特休7天。

不過勞動部也呼籲僱主可以優於法令規定計給,也就是將以「日」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併入工作年資計算,對於公司內部作業計算上比較簡便,實務上也確實有公司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特休案例。

Q:年終及獎金髮放日適逢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僱主可以不發給嗎?

A:公司發放年終或獎金時,如以員工考績、年資等做爲發放依據,而育嬰留職停薪的員工若已符合發放條件,不能因爲發放日不在職而拒發該獎金,僱主仍要依約定或依比例發給年終獎金,如需個案事實釐清判定,可敘明個案詳情,逕向工作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洽詢。

Q:勞工請休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僱主有哪些獎勵措施?如何申請?

A:爲鼓勵僱主包容勞工「育嬰留停以日請」照顧彈性需求,將由政府給予小微型企業經濟支持,針對未滿30人小微型企業的勞工申請1日育嬰留停,發給僱主定額獎勵金新臺幣1000元。

關於獎勵申請,勞保局會提供單一管道,由企業填寫帳號,勞保局後續會主動比對直接將獎勵金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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