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女同婚將可適用人工生殖法 婦團憂製造單親家庭
單身女、女同婚將可適用人工生殖法,婦團憂製造單親家庭。圖爲婦女人權團體日前在立法院門口貼標語抗議,呼籲停止審查與代孕制度相關的法案內容。(本報資料照片)
全國婦兒團體聯盟今日舉辦「國造單親 偷渡代孕 人工生殖修法罔顧婦兒權益 婦兒盟要求行政院撤回草案」記者會。(圖/全國婦兒團體聯盟)
行政院日前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若立院三讀通過,將適用對象擴大至未婚女性與女同志伴侶。全國婦兒團體聯盟今日批評,該草案刻意製造單親家庭,併爲代理孕母開後門,將嚴重傷害婦女權利及兒童最佳利益,呼籲行政院撤回危害家庭倫理與社會秩序的修法草案。
婦兒盟表示,行政院人工生殖法草案開放單女、女女同性伴侶適用,等於將非憲法保障、個人想要擁有血緣孩子的慾望,凌駕於兒童權益福祉之上。生養小孩不是玩洋娃娃,若此爲基本人權,國家豈不是應該大量製造嬰孩,配發給所有想要孩子的國民?
婦兒盟也指出,真正想要孩子,應鼓勵收養,而非開放單女、女女人工生殖,諷刺的是,臺灣號稱人權國家,並面臨嚴重少子女化,每年卻有上百個「臺灣之子」因國內無人收養而出養到國外,難道不應該徹底檢討?
婦兒盟提到,目前開放單身女性人工生殖屬歐美國家,臺灣基於傳統社會文化重視家庭關係的與兒童權利,非婚生子女比例明顯較歐美偏低,草案開放單身女性人工生殖,等同以國家立場鼓勵單親家庭、刻意製造沒有爸爸的非婚生子女,罔顧兒童最佳利益,並破壞我國民法中賴以維繫家庭倫理與社會秩序的「血統真實主義」、「婚生推定」、「分娩者爲母」重要原則。
婦兒盟表示,每一位兒童皆有權利知悉自己的身世,是兒權公約保障的兒童基本人權,然捐精後代成長到青少年,相當高比例有自我認同問題、被商品化感,澳洲統計近7成需要諮商及精神醫療協助,草案條文只准他們知悉生父的身高、血型、膚色、國籍,只有在面臨結婚、收養及重大醫療需要時,才準其查詢其生殖細胞捐贈人少部分資訊,甚至草案也明訂排除《民法》1067條適用,讓捐精後代很可能一輩子都不知生父是誰。
婦兒盟也強調,女女同性人工生殖一旦開放,可能造成高社經背景單身女性利用同性婚姻登記,將本身卵子經由捐精後,將胚胎殖入另一位弱勢女性子宮懷孕生子,形同將另一位婦女作爲其代理孕母,爲代孕大開後門,傷害婦女身體自主權,不可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