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男友竟是狼…年幼姐妹遭猥褻188次 猜拳輸了還要陪他睡

臺中從事燈光音響男子和女友同居,照顧對方年幼的2名女兒,卻以3天1次頻率騷擾姐妹倆,還要她們猜拳猜輸的得陪他睡,長期襲胸、下體上百次,幼女更因絕望深感「反抗也不會有效果」;法院以他罔顧倫常、戕害幼女身心,依188個對兒童乘機猥褻等罪判他5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男子和女友2018年起同居,一家四口同睡在一個房間內,但他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間,以每3天1次頻率半夜趁姊姊熟睡時偷摸胸部、下體共103次,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偷摸81次,2023年2月又摸1次。

此外,男子2021年間還趁女友不在時,就對2名女童說「你們2兩個超過晚上9點還沒睡覺,所以你們兩個猜拳猜輸的要跟我一起睡」,結果妹妹猜拳猜輸被迫和男子同牀,就遭偷摸胸部1次。

後來男子帶妹妹回南投老家又再度伸狼爪,對方抗拒說「不要用我」仍被摸1次,2023年間男子再度手伸進棉被摸妹妹胸部,她因長期遇害深感「反抗不會有效果」而未拒絕,後來向老師反應才曝光。

臺中地院審理時,男子均坦承不諱,與2名少女證詞相符。男子的辯護人主張,男子犯後坦承,已和2名少女和解,且彼此同住5、6年,情同親生父女,還說一般肢體接觸在所難免,他未能拿捏男女肢體分際,請求依刑法第59條減刑。

法院認爲,男子明知2女未成年身心發育未健全,卻爲滿足私慾爲之,應予嚴懲,不足引起同情,不予以減刑。

法院說,男子身爲2女母親的同居男友,理應保護、教養之,卻罔顧倫常下手,審理過程一度翻供最終才坦承,並已和解等一切情狀。

法院依104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8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2個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爲強制猥褻罪,及1個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爲猥褻之行爲罪,一共188罪判他合併執行5年6月。

臺中一對姐妹長期遭媽媽的男友猥褻多達188次,法院判男子5年6月。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