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鼠、鴕鳥甚至海龜都能混入 臺灣曾爆發多起「冒充牛肉」食安事件

袋鼠肉的口感與牛肉無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2006/03/01 羅建怡攝影)

牛肉可以製成不少美味料理,是許多饕客的喜愛。不過在臺灣歷史上,曾有過多起牛肉遭冒充混淆的食安事件,從80年代,就開始有袋鼠肉、馬肉魚目混珠,到了2000年,甚至有鴕鳥肉僞裝牛肉,也是到了近代科學檢驗技術發達,才讓相關事件慢慢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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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肉最早在日本商社的牽線下,是在 1979 年 9 月進入臺灣市場,由於當時進口的袋鼠肉不屬於食用級,成本低廉,吸引不少,直至 1980 年 11 月爲止,在短短15個月內,進口量累積約 1,000 噸,若加上水牛肉與馬肉,總量可能高達 1,500 噸。儘管國貿局將袋鼠肉列爲管制,不過業者利用檢驗技術不發達,將主意轉向袋鼠肉混充牛肉,試圖規避法規。

早期臺灣對於進口冷凍肉品的檢疫,主要依賴文件審查,如澳洲官方發給「適合人類食用」相關證明,再輔以抽驗肉品是否與文件相符,但難以防止無良廠商。直到21世紀DNA 鑑定技術發展,調查局完成島內野生動物基因圖庫後,才發現大事不妙。

調查局根據基因庫比對市售肉品進行實驗,結果發現部分冷凍新鮮牛肉的 DNA 圖譜與牛不符,經進一步分析,赫然發現市售牛肉中竟混充了袋鼠肉、馬肉、豬肉、鴕鳥肉,甚至是極爲罕見的海龜肉。

儘管衛生署2004年發佈相關規範,仍有部分不肖業者看準消費者對鴕鳥肉較不熟悉,開始以進口的袋鼠肉和火雞肉魚目混珠,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