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師罰「跑操場100圈」 8歲童邊跑邊哭嚴重拉傷 他辯:玩笑話
國小代課老師命8歲男童跑操場100圈,害男童邊哭邊跑,還肌肉拉傷;圖與當事學校無關。(示意圖/中時資料庫)
臺南市某國小一名陳姓體育代課男老師,不滿低年級8歲男童詢問跑步圈數,竟命令「去跑100圈!」男童不敢不從,邊哭邊跑8圈半,導致下肢嚴重拉傷。事後,陳師遭裁罰6萬元卻不服提起訴訟,他辯稱「只是開玩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結,認其行爲已構成對兒童之不正當行爲,判決敗訴。
這起爭議事件發生於2024年5月3日,臺南市某國小一名體育代課老師陳男,首次帶領該班體育課,要求全班熱身跑2圈。體格瘦小的男學生沒聽清楚再次詢問,陳師竟語氣輕挑地說「上課都沒在聽,去跑100圈!」年僅8歲、身心尚未成熟的男童信以爲真,嚇得一邊掉淚、一邊在操場苦撐繞圈。
監視器錄下男童孤單在操場跑步的身影,期間多名同學發現異狀,趕緊向陳師反應「他還在跑!」陳師聽了冷回「先不要管他」。直到男童跑到第9圈體力不支,陳師才被動上前查看。
事後,男童經診斷爲「過度運動雙下肢肌肉拉傷」,心理留下巨大陰影,校方遂於隔天進行校安通報。經臺南市社會局審酌調查事證,認陳師違反兒少法明確,依法裁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陳師不服,於訴願後提起行政訴訟。
陳師辯稱,當時以「開玩笑」口吻對其他同學說,非針對該男學生,且男童應能辨識這只是玩笑,主張發現男童在跑時,第一時間就去關心,沒有置之不理。
但法官勘驗多名學生證詞,發現同學們異口同聲表示「親耳聽到老師叫男童跑100圈」、「他邊哭邊跑」。法官痛批,陳師身爲專業教育人員,未慮及8歲兒童,身心發展未臻成熟,理解能力無法與成人相比,還無視學生體能負荷,輕率下達極端指令,行爲已逾越合理管教範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陳師主觀上顯有過失,裁罰6萬元合情合理,駁回告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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