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鳥籠 公投綁大選成功闖關

立法院21日院會中,藍白以人數優勢表決三讀通過攸關公投綁大選的《公民投票法》第23條修正草案。(姚志平攝)

立法院院會21日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公投法》修正草案,迴歸「公投綁大選」,未來公投案公告成立後,3個月至6個月內要舉行投票,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與該選舉同日舉行。民衆黨強調,這是「打破鳥籠公投、真正還權於民」,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痛批,「公投綁大選就是公投亂大選!」藍白就是要選舉愈亂愈好。

2018年有多達10個全國性公投綁九合一選舉,造成民衆閱讀、蓋章的投票時間拉長,使投開票所外大排長龍,其中臺北市長選舉最後更是邊開票邊投票,開票歷時10小時35分鐘、直到投開票隔天凌晨2時30分許才結束。

爲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修法,將公投案改爲「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四個星期六,自2021年起,每2年舉行一次。公民投票日爲應放假日」,明確將公投年與大選年錯開,修法法案也在2019年6月17通過。

不過自2021年之後所舉辦的公投,投票率皆僅4成多,2022年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複決公投也只達58%,相較於2022年臺北市長選舉投票率達67.7%、2024年總統大選投票率71.86%,投票率始終偏低,國民黨也曾在2021年提出「公投綁大選」公投,不過既未達同意門檻,同意票也大於不同意票,最終遭否決。

2025年民衆黨主導的「重啓核三」公投,投票率更跌到29.53%,成爲導火線,在野陣營決定提出《公投法》修法,將公投重新綁定選舉,以求提高投票率,昨天在立院連闖二、三讀,重新將公投綁定大選。

此次修法重點是針對《公投法》第23條,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公告成立3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公民投票日爲應放假日。

吳思瑤痛批,2018公投綁大選的選務混亂,邊投票邊開票,惡果全民承受,殷鑑不遠,因此2021全民公投否決了「公投綁大選」,讓對「人」的選舉與對「事」的公投脫鉤,民意明明反對,藍白偏偏唱反調,修法把「公投綁大選」搞回來。

民衆黨總召黃國昌反批,民進黨立委不斷恫嚇人民稱公投綁大選會影響選務,把2018年民進黨政府中選會行政廢弛的責任全都推給制度,真的非常可笑。